“不仅跟俺们签了承包合同,每年年底还给分鱼吃,问题解决了,这心里的大石头放下了,总算能睡个踏实觉了!”10月10日,固始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保全带领巡察组同志在洪埠乡新房村实地回访时,村民陈大爷感激地说。
9月4日,固始县委第三巡察组接到群众反映,洪埠乡新房村陈某在其兄长任村支书期间,仗着家族人多,强占了村民组的水塘养鱼,既不签订承包协议,也不交租金,连周围群众用水都不允许,群众是敢怒不敢言。
接到信访后,巡察组立马开展实地调查,并取证核实。在当晚召开的研判会上,胡保全强调,“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鱼塘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要高度重视,尽快推动解决好。”
随后,巡察组向洪埠乡党委移交了信访事项。在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洪埠乡党委及时与新房村进行对接,由乡纪委书记牵头,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逐项落实。目前,被占用的集体大塘由村民代表与承包者陈某签订合同,约定了承包期限和租金;另一口非集体所有的大塘,由陈某用于养鱼,每年给鱼塘共有者分鱼。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巡察的力量来自于广大群众,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取向,主动关注群众的呼声和反映,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巡察的力度和温度。”胡保全表示。(张婉玉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