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镇陡山村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动态调整中,错误将财政供养人员丁某识别为贫困户,这种工作时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村支书胡某、村主任潘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罗山县纪委监委集中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之一。
据悉,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罗山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和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四风”10种新表现查纠力度,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的界限和情形。
同时,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农政策落实、扫黑除恶、“为官不为”等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履职不尽责、服务不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虚多实少、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严肃查处,并跟踪督办整改。
去年以来,共查处问题35起,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谈话19人,组织处理172人。形成强大震慑,达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