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规范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从严查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罗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明制度,找准“发力点”。对照“亲”“清”要求,以“正常”为基础、以“清白”为底线,以“规范”为要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常监督,打好“亲”基础。组织民营企业座谈会3次,开通民营企业及投资人投诉受理绿色通道,已受理企业投诉11起。对职能部门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部署、削减审批事项等工作进行督查。在履行监督审查过程中,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强震慑,树立“清”理念。下发宣传资料70余份,,引导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坦荡真诚交往;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查对服务企业“管卡压”“推脱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