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建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21-05-26 09:30 来源: 原阳县

关于李爱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释放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李建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问题。2020年8月29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李建伟,负责由原阳县蒋庄乡人毛某驾驶的同村车主李某的奔驰轿车与原阳县城关镇人王某驾驶的雅阁轿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9月1日中午,在处理该事故过程中,李建伟接受了王某姑父李某的宴请。李建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25日,李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涉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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