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纵深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查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秩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决战决胜成效。现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监督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1.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私分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等突出问题。
2.宗族势力、“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操纵控制、侵占强占农村集体“三资”等突出问题。
3.违规出借、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资产闲置、资金流失等突出问题。
4.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低价出售、私下交易等突出问题。
5.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只清查不整治,不敢动真碰硬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渠道
(一)县纪委监委
1.举报电话:(0373)7586159
2.来信地址:原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原阳县人民路西段路北,邮编:453500)
3.来访地址:原阳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中心(原阳县人民路西段路北)
(二)乡镇(街道)纪(工)委
1.原兴街道纪工委
2.阳和街道纪工委
3.靳堂乡纪委
4.太平镇纪委
5.齐街镇纪委
6.阳阿镇纪委
7.路寨镇纪委
8.大宾镇纪委
9.陡门乡纪委
10.官厂镇纪委
11.蒋庄乡纪委
12.福宁集镇纪委
13.葛埠口乡纪委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恶意举报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治。
原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