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恶势力认定标准(二)

2023-09-27 17:31 来源: 延津县

 一 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二、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三、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四、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五、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六、在医院私人诊所的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七、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八、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
    九、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十、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责任编辑: 延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