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1-06-10 19:40 来源: 延津县

端午节在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清廉守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延津县石婆固镇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青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4月,张青来收受陶庄村村民康某某因建车库送的香烟一条。2020年5月张青来又收受陶庄村村民张某某因建猪舍送的香烟一条和白酒一件。同时,张青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张青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延津县僧固乡申僧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申法太、原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申法强违规使用村集体账外资金充缴话费、看望村干部及家属等问题。2013年、2016年,申法太安排申法强使用村集体账外资金为其二人手机充缴话费2050元。申法太、申法强违规使用村集体账外资金看望村干部及家属,申法太还接受申法强与他人的违规看望,共计花费3100元。同时,申法太、申法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申法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申法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以上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有的滥用村集体资金,挥霍人民血汗。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自觉抵制,必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及时提示提醒,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加强学习,带头遵章守纪,带头抵制歪风,做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在“过一遍”的基础上,紧盯公款购买和收送粽子等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餐饮浪费、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紧盯地方换届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送礼等歪风,紧盯高考结束后可能出现的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关典型问题严查快办,及时通报曝光,确保端午节期间风清气正,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责任编辑: 延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