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10月23日对政府办党组(含金融局、史志办)开展常规巡察。2021年1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政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政府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办党组书记牛风科同志任组长,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局、史志办,各科室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齐配强领导力量。
二、明确责任目标
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议和区委要求,区政府办制定了整改事项任务方案,梳理出9项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按照整改时限,确保把整改事项整改到位。
三、严肃问责督导
实行台账管理,根据问题性质和完成期限建立台账,跟踪推进,实行“销号”机制。督查室定期对金融局、史志办,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四、做好整改落实
1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政府办围绕整改方案的9个方面22条措施,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整改规范制度12项,探索新机制2项,开展活动10项,督查20余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整改落实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并成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力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