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滨区纪委
关于对履责不力典型问题的
通 报
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党员干部履职意识,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发生在我区履责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卫滨区民政局、医保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2019年5月29日,新乡市第四暗访组在对卫滨区脱贫攻坚工作暗访检查中发现,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借机构改革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反映强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人刘敏一、邢黎明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人员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健康路办事处健民社区、胜利路办事处胜文社区未严格落实以城市社区防控为主的防控措施。健康路办事处健民社区作为从鄂返新人员林某的户籍归属地,工作人员排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没有第一时间排查出林某从湖北返新后的情况。胜利路办事处胜文社区作为林某的实际居住地,对林某所居住小区的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直至2020年2月8日被确诊疑似病例后才知情,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经研究决定,给予健康路办事处健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程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包领导、健康路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水改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胜利路办事处胜文社区主任吴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分包领导、胜利路办事处副科级干部薛丽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岗位职责相关程序规定严格把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本着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自查整改,压实“一岗双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