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开】中国共产党辉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2021-08-12 15:25 来源: 辉县市人民政府网

2021中共辉县市纪委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辉县市纪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辉县市纪委部门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辉县市纪委部门概况

 

一、辉县市纪委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3.负责纪检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4.负责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等。

二、辉县市纪委部门预算算单位构成

辉县市纪委单位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机关本级预算单位预算。

1辉县市纪委机关本级(局机关包含的机构)

2局所属二级机构

    辉县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收入总计2136.75万元,支出总计2136.7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292.14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292.14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收入合计213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6.7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支出合计213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75万元,占70.66%;项目支出627万元,占29.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36.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92.14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3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1.57万元,占8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占7.11%医疗卫生支出56.06万元,占2.62%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2万元,占5.0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2020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按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1万元,与2020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9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7.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辉县市纪委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责任编辑: 辉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