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12-17 16:49 来源: 凤泉区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5日至6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中共凤泉区人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局班子成员、区社保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整改到位。8月11日,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认真对照上轮巡察依然存在的问题和本轮巡察发现的新问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配合,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聚焦人社领域重点人和事,以重点突破带动了全面整改。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抓好巡察整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增强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8月20日党组会研究制定了《中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报送<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报告》(新凤人社党组〔2024〕13号),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11月5日制定了《中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报送<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报告》新凤人社党组〔2024〕16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上轮巡察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业务学习,认认真真学,实实在在学。2024年8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分别召开全区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举报工作会议,针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日常业务检查、重点工作任务梳理、社保经办全覆盖等内容,全面加强基层业务经办人员业务知识,提高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重新制作2024年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统计表,并加强对基层业务经办网点的监督检查,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9月份以来,结合社保经办服务全覆盖工作要求,我局城乡居保部门对全区53个经办网点,完成一对一业务指导和业务检查,对业务不熟悉,系统不熟练的问题,当场指导,当场解决。

2.关于“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内部岗位调整的方式,财务、业务、稽核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实现了岗位互斥,同一业务流程中不同岗位环节也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目前不存在一人通办的情况。如: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变更权限申请表,稽核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岗位调整,由不同的三人分别负责签字。

(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

3.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够,对居保待遇疑点人员清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市级下发的354条疑似死亡异常数据中尚未核实的数据,及时下发各乡镇、村,由家属签字确认真实死亡时间。5月份已全部核查完毕,350人已做待遇终止,4人已做待遇封存。

二是针对待遇暂停和待遇封存人员存量较大问题,秉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在巡察期间已着手整改。2024年6月14日下午,针对于系统中存在的待遇暂停94人和待遇封存的95人,下达各乡镇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待遇暂停人员、待遇封存人员已全部清理完毕,后续工作中将以月度为周期,持续开展待遇暂停清理工作,对待遇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的情况,及时通知乡镇开展核实,避免出现长期暂停情况。

4.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够,调查核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解决死亡人员在家属申报死亡时间过程中遇到死亡时间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况,6月30日制定下发了《凤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核查工作管理办法》(新凤人社〔2024〕20号),细化了在特殊情况下,办理待遇终止所需材料的内容。

二是为进一步拓宽死亡人员信息获取渠道,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7月8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共享等有关机制的通知》(新凤人社〔2024〕21号)。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每月报送信息数据,进行比对,避免误报漏报,同时针对信息比对中发现的工作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自信息共享机制建立3个月以来,我区未出现集中申报死亡情形,通过数据比对有效避免了多领冒领养老金的情形。

5.关于“追缴力度不够,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待遇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通过法律程序对多领待遇进行追缴。根据《新乡市社会保险经办事务行政执法衔接办法(试行)》(新人社〔2023〕31号)有关规定,区社保中心于2023年6月15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移交。2023年10月7日区劳动监察大队下达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2024年5月9日对其依法进行催告,5月23日申请法院非诉执行,同日凤泉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行政裁定书》((2024)豫0704行审5号)准予强制执行。但由于侯祥义家庭困难,无经济来源,无法一次性缴纳剩余款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规定,在法院调解下,区人社局与侯祥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退回。被执行人侯祥义从2024年6月起每月17日前退回1000元,如其未按期履行协议,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截止2024年10月,共计退回2.5万元。

二是通过数据筛查比对、现场核查、单位核查等多种手段对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逐条逐人调查核实,同时加强跨部门协调合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定期开展数据核实比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排查、事后跟踪的业务流程闭环。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深入社区宣传、广场咨询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普及社保知识,牢固树立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意识,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6.关于“追缴力度不够,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采取督查检查,持续跟踪,加强追缴工作。大块镇违规领取养老金的5人中4人已全部退回,分别是:王绪成家属6月7日退回多领养老金1765.25元;赵新叶家属6月17日退回多领养老金2522元;王伏花家属8月22日退回多领养老金1492元;蔡习文家属8月26日退回多领养老金1902元。

二是在范俭花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过程中,发现块村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差错,已向区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024年7月24日,块村营村村委会已出具情况说明并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认定范俭花于2018年10月31日死亡,经重新查询系统比对信息,范俭花不存在多领养老金情形,其养老保险关系已办理终止。

7.关于“内部风险防控不到位,内控职责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内部岗位调整的方式,财务、业务、稽核岗位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实现了岗位互斥,同一业务流程中不同岗位环节也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目前不存在一人通办的情况。如: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变更权限申请表,稽核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岗位调整,由不同的三人分别负责签字。

8.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基层站所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6月3日局班子成员带队下沉基层站所,检查居保档案管理整改情况,并开展专人督导整改。6月7日大块镇和潞王坟乡劳动保障所均已配备档案室,档案室规整到位,档案材料也已入柜,工作区域无档案随意堆放情况。宝东街道劳动保障所已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潞王坟乡待遇封存人员台账已备份,大块镇已规范填写台账和档案材料整理。

二是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7月4日组织全区乡镇办劳动保障分管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协理员开展规范化填写台账和档案整理培训,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办理能力。

9.关于“职能监管有缺失,对凤泉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凤泉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在2021年8月前往银行办理申请设立单位专项基金银行账户(账户号码:41050163620800000294-0001)手续。自2022年3月审批手续通过后,从2022年4月开始单位专项基金银行账户(账户号码:41050163620800000294-0001)与单位日常收支费用资金银行账户(账户号码:41050163620800000294-0002)进行区分,解决基金所在账户经费支用混乱的问题。

二是因单位开设初期在税务局登记以企业方式记账,导致出现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费产生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现象。代理中心自2022年7月起已将税务局记账方式由企业变更为民办非记账方式。变更后,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费产生的利息计入其他费用—存款利息科目中,目前已经不存在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费产生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现象。

三是加强对代理中心的监督管理。由基金监管部门对代理中心人员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每年6月、12月进行检查,每年12月要求其提供资产负债表,对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研判。

10.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认真对待,没有真正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接到12345函件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找到董爱香和当时的档案经手人孙耀安了解情况,先后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查找档案有关线索,2024年6月7日,在新乡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找到董爱香的档案。

二是工作人员在查看董爱香的档案后,发现其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已给董爱香本人进行了沟通解释。针对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新凤人社〔2024〕31号)文件,规范了档案、保管保密、材料收集归档、查阅借阅、转递等事项,明确了档案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定期开展数据核实比对,每月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河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核查比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深入社区宣传、广场咨询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普及社保知识,牢固树立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意识,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3918201;邮政信箱:凤泉区区府路区政府大院人社局收,邮编:453011;电子信箱:bgs3918201@163.com

中共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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