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泉区纪委 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12-16 10:00 来源: 凤泉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区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凤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违规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问题。2020年9月,在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交叉暗访工作中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张胜办公室面积为17.08平方米,该办公室带有套间,已向相关部门备案作为档案室使用,面积8.34平方,但屋内摆有休息用床。张胜作为凤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违规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2020年11月,张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新乡市凤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李枝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20年9月,在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交叉暗访工作中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副科级)李枝善办公室面积为17.11平方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5.11平方米。2020年11月,李枝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四起教育系统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20年9月,在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交叉暗访工作中发现:新乡市第二十六中学校长(股级)岳学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5.77平方米,凤泉区五陵小学校长(股级)张保林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6.8平方米,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中心小学校长(股级)周韦华英办办公用房面积超标4平方米,凤泉区大块第一小学校长(股级)秦保朋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7平方米。2020年11月,岳学习、张保林、周韦华英、秦保朋四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六起典型案例,均属于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早有明确标准、明确规定,以上问题虽然及时进行了整改,但教训深刻,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有关制度和要求作为刚性约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立足职能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下更大功夫,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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