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通报4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9-25 18:01 来源: 卫辉市纪委监察委

1.卫辉市庞寨乡民政所所长闫仁友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违规办理低保问题。闫仁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村低保评定工作中优亲厚友,其父亲闫玉美(2017年5月已去世)违规领取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低保费1080元;使其外甥媳妇赵红霞(卫辉市卫计委流管科副科长)违规领取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低保费720元。2018年7月,卫辉市纪委给予闫仁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卫辉市李源屯镇南屯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殿旅违法占地问题。2006年5月,王殿旅擅自在李源屯镇南屯村新濮路南侧建门面房六间,两层结构,占地面积307.8平方米,其中23.98平方米属于占用耕地;2016年2月,王殿旅又在李源屯镇南屯村王街西头路南侧非法占有土地410.92平方米建房,其中356.27平方米占地类型为耕地。2018年7月23日,卫辉市纪委给予王殿旅党内警告处分。

3.卫辉市唐庄镇唐庄村报账员郭清祥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以来,唐庄镇唐庄村收取租赁费、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3700元。村报账员郭清祥未经时任党支部书记同意,收取现金后未按规定交该村银行账户,直接用于该村杂工工资、水电维修等支出。2018年6月22日,卫辉市纪委给予郭清祥党内警告处分。

4.卫辉市孙杏村镇大任庄村党支部书记任宝山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3月,大任庄村两委在郑济高铁征地补偿工作中为让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采取断电、延迟给群众办理煤改电补贴手续等措施,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23日,卫辉市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任宝山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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