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被县纪委通报

2018-03-02 18:01 来源: 获嘉县纪委

  1、文广局原书记、局长朱保东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朱保东任县文广局书记、局长期间,违规给联乡包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朱保东本人领取1800元、崔国献1200元、郭冬1800元、董太广1800元、韩志强1800元、岳巧玲1800元、赵恬2100元(赵恬实际领取400元,1700元用于清欠单位其他费用),共计12300元。2018年1月16日获嘉县纪委给予朱保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亢村镇卫生院原院长范道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5月份,获嘉县亢村镇卫生院从河南惠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购进一台CT,合同价款190万元。2014年9月份,河南惠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力送给范道领4万元现金。2015年7月份,范道领将4万元现金退还给任力;2012年以来,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国药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周克让长期向获嘉县亢村卫生院供应药品。2015年5月份,周克让在卫生院办公室送给范道领3万元现金,当月底又通过银行给范道领妻子张利琴转账1万元,共计4万元。范道领将上述4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2015年2月份,获嘉县亢村镇卫生院经招投标程序,从新乡市金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置一台DR,合同价125.8万元。2015年至2016年期间,该公司业务员田学军多次送给范道领现金共26500元,另给范道领一张2000元的洗浴卡,共计28500元。范道领将上述现金和洗浴卡占为己有。2018年1月16日县纪委给予范道领开除党籍处分。

  3、残联原理事长马万中违规处置公务用车问题。2008年12月份,马万中未经县残联班子会研究,未报县财政局(国资局)批准,擅自将县残联桑塔纳牌公务用车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他人。2008年12月19日,马万中用未入账的该2万元售车款、单位筹集的7万元和个人垫付的部分款项共计10万余元,购买了新的别克牌公务用车。2013年6月马万中调离县残联时,将售车款2万元及个人垫付款项在县残联财务账上报销。后马万中将应归还财务的该售车款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6年6月13日,经县残联催要,马万中将该2万元上交县残联。2018年1月2日县纪委给予马万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月2日县监察局给予马万中行政降级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 作为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层层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四风”问题保持露头就打、一寸不让的高压态势,以严肃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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