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07-02 08:49 来源: 卫辉市纪委监委

1.卫辉市顿坊店乡黄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永军向群众摊派费用及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0月,经郭永军提议,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研究,决定向该村村民收取每亩耕地5元,共计4650元,用于安装变压器施工过程中被占地村民的青苗补偿。2017年11月,郭永军收取村民姚玉新购买村委会房屋款50000元,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直至2019年3月才将该笔资金入村账。2019年5月20日,卫辉市纪委给予郭永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卫辉市李源屯镇北鲁庄村党支部书记杨翠杰、会计韩启华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北鲁庄村委收取本村村民韩某在自家地里建房占地费20000元,未入镇三资管理账目,用于支付村粉刷外墙涂料和铲车维修费用。另外,杨翠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22日,卫辉市纪委给予杨翠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韩启华党内警告处分。

3.卫辉市狮豹头乡山岭村党支部委员兼上山岭小组组长刘友印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刘友印在任村小组组长期间,将该小组收取的租用水井、卖变压器壳、卖石渣费用及村青苗、地面附作物、树木款赔偿款等共计83365元,未入村委账目,而是由其本人保管,并直接用于该小组各项支出。2019年4月28日,卫辉市纪委给予刘友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卫辉市顿坊店乡牛厂村党支部书记孔凡生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2017年牛厂村委将收取的卖房款及其他款项共计20500元,未入乡“三资”账户,而是直接支付翻盖村室工料费用和村委日常支出。2018年10月,孔凡生将收取的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56572元暂存于其个人账户。2019年4月16日,卫辉市顿坊店乡纪委给予孔凡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卫辉市原太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贾鹏、镇副主任科员魏贵星在树苗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问题。2017年3月,贾鹏与魏贵星在太公镇政府实施树苗采购工作中,擅自决定采购孙某价值87070元和18200的杨树苗及女贞树苗。2017年8月,两人将87070元以借款的名义分解到镇下辖的四个村,并安排村支部书记出具借款手续,然后由各村委直接兑付给树苗供应商,以此形式来规避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2019年4月28日,卫辉市纪委分别给予贾鹏、魏贵星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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