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严把换届廉政关 监督选好“领头羊”

2020-12-18 09:56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审查,刘某明还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取消此人参选资格。”12月14日,辉县市纪委监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就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进行集体会商。

为严防村“两委”换届选举中“问题”人员“带病参选”“带病上岗”,辉县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的通知》,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充当“保护伞”等六个关键要素,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信访、党风政风、案件监督、案件审理等对换届候选人进行“四室联审”,对有关问题进行精准研判、分类处置,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全力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

针对村级组织换届人员众多、时间集中的特点,辉县市纪委监委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前移审核关口,在换届前就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充分借鉴廉政档案为党员干部精准“画像”。同时,积极发挥信、电、访、网“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有关候选人的问题线索,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前瞻性、实效性、权威性、真实性。

“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我们逐村逐人‘过筛子’,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把有‘伤’的带‘病’的统统拒之门外,切实担负起选对人、用好人的监督责任,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辉县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刘宇表示。

12月份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办理村(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批910人次,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3人,暂缓使用8人。(侯志利)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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