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朗公庙镇“四字”工作法 加强乡镇信访工作

2016-09-26 10:26 来源: 未知
为做好朗公庙镇信访工作,该镇纪委通过“通、化、活、严”四项措施,减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一、“通”,即畅通举报渠道。畅通信访渠道,以“亮剑”行动为契机,在全镇29个村张贴行动公示、举报电话及邮箱,及时捕捉有价值信息,保证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早解决。
  二、“化”,即化解苗头问题。尽量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镇区。组织镇纪检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信访案件通报会、信访案例分析会,及时分析、研究信访问题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入村走访,对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和集体信访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灵”,即灵活办件方法。针对不同信访问题,灵活采用不同方式,提高信访件查办效率。对内容明确、事情简单的信访问题,迅速组织人员直查快办;对问题重大、线索具体的信访问题,确定领导包案、专人查办;对内容较多、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解任务,共同调查,合力调处。
  四、“严”,即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根据信访具体内容和类型落实承办人,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快查严处。对群众上访敷衍了事或处置不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该镇信访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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