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里营镇夏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春亮,村党支部副书记夏治德,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夏在辉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李春亮提议用本村会计保管的村委会资金给村两委成员发放福利,夏治德、夏在辉及村两委其余成员均表示同意,发放福利合计金额39167.5元。2018年5月2日,李春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治德、夏在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赔至夏庄村集体账户。
2.新乡县翟坡中学党支部委员会原委员、书记,原校长宋培元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在宋培元的安排下,翟坡中学将收取的部分电费106751元未计入学校账目,直接用于支付学校相关费用,其中20956元用于发放部分教师福利和补贴。宋培元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8年4月19日,县纪委给予宋培元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年4月26日,县教体局给予宋培元行政撤职处分。
3.新乡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李新奇、县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郭继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6月中旬,李新奇驾驶本单位黑色大众汽车前往县公安局时任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的李某某(已另案处理)家进行吊唁,郭继利等人乘车同行。2018年5月2日,李新奇、郭继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