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纪委推行纪检监察工作“签字备书”制度
2015-07-07 18:13 来源:
封丘县纪委
封丘县纪委注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和担当意识,从三个方面将“签字备书”制度贯穿到实际工作当中,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中出现“灯下黑”问题。
一、规范“签字背书”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封丘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及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对案件查办或管理过程中的受理、登记、排查、审批、初查、反馈、审理、备案等环节做出规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均要“签字背书”,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重点履责。注重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重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针对线索来源、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结果上报等重要环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签字背书,确保初核或查办的案件客观真实、证据确凿,防止“人情案”、“金钱案”。
三、明确“签字背书”职责。将该制度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具体涵盖信访线索、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决策部署以及向上级的报告或答复等重要工作方面,凡“签字背书”人员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后期核查中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的情况,视其情节,对签字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