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纪委三项举措务求“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抓铁有痕”

2015-06-29 09:21 来源: 未知
  今年以来,辉县市纪委率先响应,超前部署,通过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强化整改落实三项措施,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务求纪检监察队伍学习教育“抓铁有痕”。

  一、搭建平台,建立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一是提前谋划,将日常学习教育作为全年中心工作部署。2015年新春刚过,辉县市纪委常委会就研究决定,每周五的机关集体学习要作为一项刚性任务,定期组织、长期坚持,用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引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常态化。二是丰富形式内容,靠精心组织打牢常态化学习教育的基础。截止目前,机关学习教育日己累计举办18期,期期内容不同。集体学唱革命歌曲、感恩歌曲,提振了机关干部精气神的同时还具有联系现实的教育意义;领学、领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栏目系列文章,帮助同志们及时把握吃透上级精神;重温《党章》,增强党性意识;《如何办案、取证》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我们办案实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道德讲堂教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党校老师的授课,开拓了我们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思路;现场上台谈心得、讲体会,找出了个人和机关存在的种种问题,帮助我们一一改进。三是紧抓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效果。要求全体人员会后撰写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由分管常委或副书记进行批改,并及时反馈给学习人,促进机关人员真学、真用、真会。

  二、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干部队伍“不严不实”。一是个人谈。要求从副书记到一般借调人员,轮流上台,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从自身方面、所在科室、外界对纪委的评价三个方面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截止目前,机关全体人员己全部上台发言完毕,第二轮发言己经启动,要求再次对照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提到的九种现象和三条军规谈认识和体会。二是领导评。个人谈过后,常委以上由高家轩书记点评,其他人员由分管副书记或常委点评。三是科室议。要求每次专题学习后,各个科室都要组织学习讨论,对照本科室和个人查摆剖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3月6日至今,先后70余人次畅谈问题,如:部分同志反映个别其他单位人员或社会人员质疑纪委工作人员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说话傲慢或打纪委的旗号办事、向被调查对象泄露案情等问题。大胆曝光机关问题,切实警醒、共勉、改正。

  三、建章立制,全面巩固专题教育成果。一是在学习初期发现有个别人员不请假、不打招呼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情况后,专门制定了机关请假制度,要求常委以上向书记请假,其他同志向副书记请假,同时重申了内部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上班迟到、早退、干私活等懒散现象。二是完善自我监督追责机制。今年5月5日,专门制定《关于严肃办案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辉纪发〔2015〕6号)。明确办案工作“十不准”和保密工作“七不准”。细化具体行为,严明条款。不准未经批准与被调查人员谈话,严禁擅自接触被调查人员及其家属或关系人;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游览、购物等;明确细化对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分管副书记、常委、室主任、借调人员的具体责任追究办法。如:对违反该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处理;分管常委本人违反的,给予调整工作分工等相应组织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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