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纪委组织学习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

2017-06-12 10:49 来源: 未知

按照新纪明电〔2017〕18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及忏悔录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7年6月9日下午,原阳县纪委组织14个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和县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省纪委下发的第3期《典型案例通报》—关于焦作市卫生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晓虎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及忏悔录。

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郝凤琴同志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伟同志领学了省纪委下发的第3期《典型案例通报》,原兴、阳和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案件三室、四室负责人及第一巡察组长进行了交流发言,全体与会人员开展了深入讨论。大家一家认为,作为纪检干部,必须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防起,把纪律规矩牢记心中,树立起“红线”“底线”意识,思想才不会滑坡,工作上才不会出错误。

最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伟同志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讨论,认真领会,从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一要清醒认清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深度、广度与力度前所未有,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有目共睹,纪检监察干部为之付出了心血,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也处于被围猎和被诱惑的风险之中。因此,执纪者更要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二要对党绝对忠诚。每名纪检干部都要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与违纪行为和腐败分子作斗争。三要时刻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作为执纪者,要严格按纪律做人,按规矩办事,严格遵守党内相关要求以及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坚决守住底线,不跨越“雷池”,时刻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

  • Copyright © 2019 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新乡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 豫ICP备19034082号  网站总访问量:
  • 网站声明
  •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