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开展执纪办案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2018-04-25 17:48 来源: 延津县纪委监察委

  “作为安全人员,你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执纪办案安全‘六个严禁’的内容有哪些?”……这些问题,是延津县纪委近期对全县执纪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时,要求现场作答的考题。

  为进一步推动依法依纪依规执纪办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4月下旬,延津县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执纪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正在实施纪律办案人员安全保障措施情况、今年以来实施一般性谈话安全保障情况等。采取突击检查、查看资料、抽查录像、随机提问、组织演练等形式,深入查找执纪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抽查录像,主要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备份保存;执纪办案结束后,是否将音频、视频资料及时导出。

  为传导压力,检查结果向12个乡镇纪委集中反馈,并要求:一是搞好自查,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人员到其他乡镇进行互查,借鉴总结;三是明确职责,强化“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落实办案对象谈话期间和往返途中人身安全责任。

  此前,县纪委出台了执纪办案安全应急防范预案及相关制度机制,县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把执纪办案安全工作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对因责任心不强或违规办案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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