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赵固乡多措并举严明秸秆禁烧工作纪律

2017-09-27 10:22 来源: 辉县市纪委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现零火点的目标,辉县市赵固乡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秸杆禁烧工作纪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严格履行禁烧主体责任。作为禁烧的实施主体,该乡各行政村要全力抓好宣传发动、禁烧前准备、全面禁烧等各个阶段工作。二要严禁各管理区不作为慢作为。各管理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得出现不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三要严禁擅自脱岗。秸秆禁烧期间,包村干部以及行政村干部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四是严守生活纪律。包村干部和行政村干部,无论中午、晚上一律不准饮酒;不准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准给群众添麻烦;不准利用秸秆禁烧名义乱发各种福利。五要严格监督责任。该乡督查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督查责任,不得搞形式主义。通过不间断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六要严处焚烧秸杆的党员干部。有农村承包地的党员、干部、教师、医护人员、国企职工以及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秸秆禁烧各项规定,不得焚烧自家秸秆。上述人员出现秸秆焚烧行为,将按照干管权限,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七要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职能,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级各类人员在岗、守纪、尽责。对因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出现焚烧火点的行政村,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事故的,将依纪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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