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纪委监察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查处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卫辉市市纪委监察委重点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卫辉市纪委监察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话、网站、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定期汇总核对。对历年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选择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加强核查督办。与政法机关等成员单位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一查到底。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第四轮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集中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