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按照县冬春救助群众基本生活方案要求,做好物资分配、审核把关工作,一定要保证冬春救助各项流程公平、公开、公正。”近日,新乡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该县应急管理局督查冬春救助工作时说。
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是纪检监察机关冬季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为解决受汛期、疫情影响的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住房取暖等困难,新乡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全县冬春救助工作的全过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专项监督的“力度”保障群众冬春生活的“温度”。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应急管理、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详细了解救助对象确定、救助资金分配等政策,认真查看救助台账建立、救助金额公示及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安排和资金打卡情况,精确掌握全县冬春救助工作措施及流程;统筹“室组地”力量,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和1个机动督查组,以乡镇互查、专项检查、机动组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冬春救助工作的落实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紧盯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和救助对象评议公示、审核上报、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重点督查发放对象是否精准、发放资金是否落到实处、救助款物是否专款专用、职能部门是否存在工作不细、监管不严、落实不力、失责失职等问题易发领域,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杜绝救助款物发放不准及“撒胡椒面”式的平均现象发生,做到底数清、对象明,确保冬春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据悉,2021年新乡县受灾群众需要救助人口46221人,需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02万元,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未发现滞拨、截留、拖欠、冒领、骗取救助款物的行为。
“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做好部门协同联动,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为群众温暖过冬提供坚实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冯艳霜 吕芳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