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四条明确要求:巡视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自2015年获嘉县巡察机构组建至今,该县在巡察实践中,坚持眼睛向下,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融合,使铁规发力、利器生威,产生了“1+1>2”的监督效应。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去年首轮巡察,该县巡察组进驻县水利局后,遇到了“软抵抗”,被巡察单位表面热情,但多数干部职工存在怀疑和观望心理,进驻一周仅收到3件举报线索,谈话也没有实质收获,巡察一时陷入僵局。巡察组经过认真分析,发现群众对巡察行动的知晓度低、对县级巡察能否发挥作用存疑、对巡察目的和要求不了解。据此,该县巡察组面向群众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巡察、参与巡察。首先是在县电视台增加巡察公告的播出频次,由每周两次改为每半小时滚动播出一次;其次是将巡察公告张贴到有水利项目的11个乡镇75个行政村。此举大大提高了群众对巡察的知晓度,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此后仅5天时间就收到各类举报35件,其中7件移交县纪委后被立案审查。
二是深入走访群众,面对面了解实情。巡察中发现,不少群众出于自我保护心理,不愿直接找巡察组反映问题,多数群众都是通过电话、短信和邮箱反映问题,且大多语句杂乱、内容不详,很难直接成为问题线索。在今年异地巡察中,该县驻延津胙城镇巡察组了解到杨庄村五保待遇及危房改造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线索后,不惧天气恶劣和道路崎岖,深入到杨庄村,面对面详细询问五保户的补助款领取情况,掌握了该村个别干部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中优亲厚友的问题线索。
三是提振群众信心,树立巡察权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线索快查快办,是提振群众对巡察的信心、树立巡察权威、推动巡察工作的有效举措。该县在巡察徐营镇时,进驻当天就对群众反映的镇区街道环境、经营秩序脏乱差问题向镇党委发出整改通知书。徐营镇党委立行立改,对镇区环境和经营摊贩进行综合整治,群众普遍反映良好。进驻徐营镇仅一周,巡察组即向纪委移交了宣西村干部韩某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线索。目前,韩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举,彻底打消了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抵触怀疑,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配合巡察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保证了巡察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