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用的“三相电”

2019-08-14 17:44 来源: 凤泉区纪委监委

“用个三相电咋恁难嘞,我都跑两趟了。”

“你才跑两趟,我跑三趟还没有办到底呢……”

5月的一天早上,在大块镇政府院里,凤泉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组长邢善祺同志无意中听到两个前来办事的村民的对话。

“老百姓用个三相电咋会这么难呢?”邢善祺带着疑问和巡察组的其他同志一起到附近的村里开展走访调查。

经过调查,原来该区大块镇是重工业区,也是当地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散乱污”企业时有反弹现象。为了达到真正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的目的,供电部门要求,凡是使用三相电的村民,必须由该村委会提供证明加盖镇政府公章后,当地供电所才进行用电审批。镇政府规定,加盖公章必须经镇包村领导核查签字。虽然此举有效地遏制了“散乱污”企业反弹,但同时也对群众的正常生活用电造成不便,群众怨气很大。

查明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向该镇党委提出:环保工作“一刀切”,工作方法简单,不考虑群众实际需要,要求立行立改。

接到巡察组的意见后,大块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研究改进工作方法:一是简化使用三相电手续证明的程序,取消了镇包村领导签字和加盖镇政府印章等环节;二是镇政府加强对村委会办理用电证明的管理和指导,落实责任,登记备查;三是镇政府对村民实际用电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既简化群众用电办理手续,又确保环保工作顺利进行。

“区里的巡察组真是不赖,为老百姓解决用电难跑前跑后,值得点赞,再也不用跑那么多冤枉路了。”听到群众的评论,巡察组的同志们心里开心极了。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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