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作为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效途径,既强化了社会监督,又拉近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从而增强了监管队伍的责任意识,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效能。1-3月份,我局共接到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35起,按照职责分工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其中已办理30件,正在办理5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建立阵地,畅通渠道。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投诉举报的机构、通讯地址、电话(包括12331)和电子邮件地址,接受投诉举报。局机关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处理“四品一械”投诉举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和承办人,“12331”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专人接听、准确记录、及时转办、限期回复。对重要、疑难投诉件,领导要亲自过问、一起研究、协调解决,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协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倒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台账。投诉举报机构在收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填写台账,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及时将投诉举报线索转交承办职能机构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三是跟踪督办,强化落实。市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应急办等相关科室组成督导组,对投诉举工作严格督办指导,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和回访,督促投诉举报件办理单位及时有效办结。对超期办结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完善资料,建立档案。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终结后,受理部门应将投诉举报材料、办理结果等资料归档,按照一案一号的标准进行编号。归档材料要全面真实反应投诉情况、调查过程及处理结果。非投诉举报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投诉举报材料。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
通过加强投诉举报工作,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加强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