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滨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预防和监督并重、严管和厚爱并重、约束和激励并重,做深做实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案件查办等工作,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及时开展澄清证明 为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思想包袱。今后,我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卫滨区工作人员张某在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后激动地说道。
开展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2024年,卫滨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发布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公开举报电话、网站、来信地址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联合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信访局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涉及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异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综合研判检举控告人的动机、目的和反映内容、方式、时间节点等,积极稳妥澄清不实举报,为受诬告者正名。
2024年,共查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4件,处理诬告陷害者2人,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书面澄清,全面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让“跌倒”干部回归正途
“组织的这次提醒谈话是一针‘警醒剂’,让我及时认识到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今后,我将深刻吸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履职尽责。”卫滨区工作人员王某在区纪委监委对其提醒谈话后作出表态。
卫滨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按照“层层设防、宽严相济,不搞不教而诛”的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把批评教育的力度、纪法约束的硬度和组织关怀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关键。卫滨区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发现的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4年,卫滨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2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9人次。
为防止一谈了之,卫滨区纪委监委认真做好谈话、批评教育“后半篇文章”,瞄准问题整改情况、作风转变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成效。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让违法乱纪者有所畏惧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王某处分决定宣读如下。王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宴请,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决定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日前,卫滨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到所在单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严管就是最大的厚爱,监督就是最好的保护,办案就是最有力的监督。卫滨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问题,深化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办有影响有分量有震慑的腐败案件,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
为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卫滨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分析研判产生的原因,剖析案发单位在公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对策建议。2024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2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80余个。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67次,累计受教育6200余人次,切实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下一步,卫滨区纪委监委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侯雲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