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核查资金4.5亿元,检查扶贫项目270多个,发现扶贫工作关键环节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216个……这是去年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取得的初步成果。
去年以来,市纪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扫描,摸清护航脱贫攻坚工作着力点,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纪律堤坝”。
精准发力斩“黑手”
“村委会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村里开展了哪些扶贫工作?家里得到了哪些扶贫政策的帮助?”
这是市纪委督查组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与农户的了解问话。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主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坚持执纪为民,聚焦扶贫领域,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虚”“浮”“假”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岗位的科长、股长、站长、所长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群众接触最频繁、又握有“实权”的基层干部,严格督办,精准发力,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一年来,市县乡三级联动,纪检监察、财政扶贫、农业农机等单位同频共振,全覆盖深入到全市4.35万贫困户、217个贫困村,针对扶贫资金是否精准落实到户,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落实,扶贫领域干部作风等现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施靶向“治疗”,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4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5人。
严肃问责强担当
“个别村干部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贪占、优亲厚友,不仅毁了自己、害了家人,更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对这些害群之马,应该大力查处。”封丘县小城村支部书记郭祖良在学习典型案例后深有感触。
“要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压力传导不减弱、责任落实不虚化。”为保障我市17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市委市政府态度鲜明。
针对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敢于“亮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
针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实施“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作为基层干部,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这对其他群众不公平,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
谈起自己因违规为亲属申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事情,延津县王楼镇孙庄村原支部委员孙广成直言不讳。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2017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力案件17起,问责24人。对脱贫攻坚中存在“虚浮假”作风问题的6家单位、13名工作人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
标本兼治抓长效
“一季度的低保金已发放到位。”
2017年,牧野区建立起“互联网+阳光政务”的小微权力监管平台,58个示范村建立了“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将党务、村务、财务、监务等30余项内容全面公开,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随时随地快捷查询惠民政策落实,救灾救济资金发放等信息。惠民信息“一键到达”,惠民政策“阳光操作”。
“以前上头有啥政策,大队干啥事儿,咱老百姓都不知道。现在这村里建立了公开微信群,大事小事都在群里公布,俺心里觉得亮堂堂的。”获嘉县城关镇大洛纣村村民王爱丽提起村里的“小微权力”微信公开群,就刹不住口。
“为推动‘微腐败’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我市创建了乡村权力监管新模式,从源头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全市开展了‘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试点建设。各示范点结合实际,坚持‘上级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群众实施监督’一体化模式,将村级党务、政务、‘三资’事务、便民服务等各项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阳光晒权,主动接受监督,有效遏制了‘微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说。
把忠诚与为民落到行动中,把百姓的安危与冷暖挂在心坎上,做群众利益的守卫者,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保驾护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认真践行着他们的使命与担当。(赵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