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015-06-30 08:20 来源: 大河新乡网

6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范学贵、吴金印、刘志华、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崔卫新,秘书长王宗山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尚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情况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生物与新医药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郝振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新乡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徐子领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市政府及市人民检察院的3个专项工作报告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一一作了回答。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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