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现将我市查处的封丘县陈桥镇张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强等四人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6年3月份,河南省华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禹公司)承揽到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河南段)堤防工程第五标段施工工程,2016年8月,该公司与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由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封丘县陈桥镇李七寨村、辛店村南的黄河大堤搬堤工程进行施工。刘强和陈桥镇辛西村原党支部书记龚艳伟、陈桥镇辛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国强、陈桥镇李七寨村村民赵世昌为了争夺该劳务施工工程,在河务部门、华禹公司拒绝他们承接该工程的情况下,采取堵截施工的方式,强迫河南大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退出施工。2017年3月7日上午,刘强、龚艳伟、丁国强、赵世昌纠集四十余人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被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10月26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以刘强、龚艳伟、赵世昌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丁国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8年1月19日,刘强、龚艳伟、赵世昌、丁国强等4人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