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守底线 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二)

2024-08-08 19:30 来源: 清风新乡

编者按

为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纪律保障,清风新乡推出“学《条例》 守底线 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系列报道,陆续刊发个人学习心得体会,供交流借鉴。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韩明昆

要勤于“学纪”。“一日读书一日功,一日不读十日空”,纪检监察工作严谨细致、专业性强,更加要求我们要静下心来,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在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中入脑入心;要熟于“知纪”。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真悟真懂、真学真信,把《条例》每章每节都熟记于心、谨记于行;要牢于“明纪”。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对照新修订《条例》各项规定,检视自身不足;要严于“守纪”。将所感所想转化成行动上的自觉,不断树牢遵纪守法观念,坚决守住红线、底线。

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 李一萌

《条例》明确设定了党员的行为准则与底线。通过深入学习,我深刻体悟到纪律的重要性。铁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程序,将所学所悟转化为实际行动,主动地承担各项任务,努力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生活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真切关心群众,竭力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让纪律严明成为品格的闪光点和力量的源泉。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李彤峰

学《条例》、守底线,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与担当。新修订的《条例》如同明镜高悬,照亮前行之路。学纪是基础,一字一句研读,方能入脑入心;知纪是前提,深刻理解每一条款背后的深刻用意,方能精准执纪;明纪是关键,明确纪律红线,方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纪是根本,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纪检干部,我们更应做学习《条例》的表率,守纪律的模范,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宋文勇

《条例》是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性法规,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要以《条例》为遵循,严格监督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努力向上、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郑飞飞

知敬畏,守戒惧。通过学习《条例》,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党的纪律体系,知道什么是不能做、什么是必须做的,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方向正确、原则坚定。谨于言,慎于行。《条例》明确了对党员干部违规行为的惩处规定,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注重自我约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的言行进行严格的自我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员干部的职责。我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攀比享乐、不追求奢华。

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牛伟臣

学习新修订《条例》,我深感其对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加全面,条款更加明确,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执纪依据。通过研读,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仅要以身作则,更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约束,更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我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更加严格地执行纪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

辉县市纪委监委 侯志利

群众纪律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革命年代,我们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铁的纪律赢得人民支持;新时代,我们用“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的铁腕反腐再次凝聚人心。纪检监察干部要紧扣群众纪律要求,始终做到执政为民、为民造福,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赤子情怀,做好为民造福的“贴心人”。我们要俯下身子察民情,沉下心来做实事,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红旗区纪委监委 郭力溯

一笔一划学党纪,一撇一捺立正气。要始终保持慎终如始的坚韧与执着,做到践初心、体民情、知敬畏。以“一”起笔践初心。坚持学思贯通、深化以案促学、强化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六项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以“下”运笔察民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变被动“等线索”为主动“摸线索”,紧盯民生资金、工程项目、村级“三级”管理重点领域,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以“止”落笔知敬畏。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监督检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贯通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确保日常监督取得实效。

牧野区纪委监委 沈壮海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维护者,更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勇于同各种歪风邪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勇于同自身惯性思维、工作差距和作风短板作斗争。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树立“监督者要首先接受别人的监督,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廉洁自律作为生命线,把党纪法规作为高压线,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微。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封丘县城关乡纪委 史玉高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鲜明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信号。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应当以长缨在手敢缚蛟龙的心态敢为善为、奋发有为,用心学纪把准政治方向、准确知纪校正思想行动、对标明纪时刻自省自警、遵规守纪绷紧自律之弦,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能;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胸怀“国之大者”、牢记“党之大事”,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努力将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平原示范区祝楼乡纪委 司建霞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重要准则,是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有力武器。在乡镇工作中,我们面对的是最基层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新修订《条例》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更加细致入微,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他们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为乡镇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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