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主任,我错了,由于我不懂法,在网络上散布了一些你的不实言论,给你的名誉带来了伤害,我向你道歉……”日前,襄城县某网络科技公司负责人蒋某给特色商业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郎晓豪的道歉信中这样写到。
原来,蒋某在襄城县电子产业园经营一家网络销售公司,在办公用房续租时,因不愿退出多占房屋,就通过微信群发布举报信,说特色商业区负责人郎晓豪强行让企业搬离、无故驱散办公人员、霸占企业用房,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等,同时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襄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通过走访、座谈,调阅会议记录、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核查组认为郎晓豪的行为属于正常履职,不存在举报信上说的问题,认定该举报为不实举报。
“案件调查清楚了,属于无中生有、恶意举报,但这件事给当事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今后开展工作不利。”该县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丁延锋说。为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者,给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正名,襄城县纪委监委决定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大会,大张旗鼓的给受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
同时,公安机关认定蒋某运用微信群捏造虚假事实,散布不实举报内容,给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涉嫌诽谤,依法对蒋某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并责令向郎晓豪同志写信道歉。
“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们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化责任担当,又保护党员干部的权益,为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同时,坚决惩治诬告陷害者,释放出‘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鲜明信号。”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陈朝敏表示。
今年以来,襄城县共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件4件,为9名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2名恶意举报者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