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市进行了巡视。11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市委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已办结事项。1.对“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等问题。围绕打好“四张牌”,全面落实省委书记谢伏瞻莅禹调研提出的“两轮两翼”发展理念,重点实施工业经济转型突破,谋划实施十大支柱产业转型攻坚行动,分行业制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着力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加快培育百亿级以上优势产业集群。到2018年底,转型发展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转型发展攻坚取得显著成效,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新型工业体系形成。2.对“道路损毁,石料运输中环保措施不到位,粉尘、扬尘严重,空气质量差”等问题。组织3个源头监管巡矿站全天候对矿山企业进行巡查,发现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现象6家次,已全部劝返整改到位;已对31处有损坏的县乡道路进行了挖补修缮。3.对“铝矾土私采乱挖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每周至少2次巡查,重要节假日及敏感时段每天巡查1次,严防私挖滥采铝土矿现象发生;对土地整理项目、历史遗留铝土矿开采点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先后依法查处中铝公司禹州市苇园矿越界开采案、苌庄乡玩南村铝土矿销售营利案件。4.对“2016年禹州市PM10浓度高于年度目标值15.07微克/立方米,没有达到省定目标”等问题。成立市委书记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市、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了“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2017年,我市优良天数为250天,与2016年相比增加40天,超出2017年目标值40天;PM2.5平均浓度为48.54微克,与2016年同比下降22.52微克,低于2017年目标13.46微克;PM10平均浓度为97.77微克,与2016年同比下降23.3微克,低于2016年目标8.23微克,低于2017年目标3.23微克。5.对“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足,新老城区反差大”等问题。在全省县级率先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并通过省政府批复,高质量完成了城市风貌规划及色彩引导、颍北新区和褚河片区等区域城市设计。强化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改造,有序推进道路提升改造。2017年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项目22个,已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在城区规划建设37处城市地下停车场,计划到2020年建成,新增停车位1.5万个。2018年底将有5个停车场投入使用,2019年有2个停车场投入使用,届时可增加7190个停车位。6.针对“西部山岗区尚有27.4万人旱季吃水困难”等问题。白沙水厂供水工程、神垕、文殊水厂供水工程3个大型集中供水工程覆盖山岗区13个乡镇217个行政村36.85万人,目前主管网铺设工程已经完工,于2017年12月13日成功试通水。2018年完成支管网与村级管网铺设连通和改造提升工程,覆盖区内群众可全部用上地表自来水。每年安排1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基金保障集中供水工程正常运转。7.针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学质量群众不满意”等问题。2017年11月23日,我市已顺利通过国家教育督导组评估认定。调整2017年预算方案,追加教育专项支出预算1.4亿元,用于校舍建设、教学装备功能改善提升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对中高考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共发放奖金30万元;对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教师分别授予“市长教育质量奖”,发放奖金97.2万元。统筹规划城区及城郊学校布局,科学扩充城区教育资源,为城区新增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1.2万个,有效解决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8.对“截止2016年底中小学教师缺编达1652名”等问题。清退非教学岗位占用教职工编制人员。2018年1月8日,市政府召开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2018年我市申请省“特岗计划”招聘200名教师。9.对“文化传承活化利用亟待提高”等问题。启动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倾力打造“华夏第一都”城市品牌,已完成“禹县钧窑址(钧台钧窑遗址)”“明周王墓”2个文保单位的设计方案,2018年准备进行“后汉皇陵”文物保护方案设计;已完成文庙、城隍庙、神垕古民居3个文保单位的设计方案。编纂出版禹州系列文化典藏书籍。目前我市已列入河南传统村落名录村庄52个(其中4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6个村庄已上报住建部申报中国传统村落。10.对“钧瓷文化有一定影响,做大做强仍需下大功夫”等问题。持续提升钧瓷文化节举办层次和水平,2018年,将陆续举办郑州轻工业学院师生作品展、第三届“CHINA·中国”中国陶瓷艺术设计大展、全国陶瓷美术职工技能大赛。谋划开展中国钧瓷走向俄罗斯、中国钧瓷四海行等系列钧瓷文化宣传活动。继续推动总投资50亿元的神垕古镇保护开发项目建设,实施钧瓷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建设下白峪钧窑遗址公园,完善神垕老街、钧瓷文化街等服务设施。加强钧瓷文化宣传弘扬,举办“一带一路”钧瓷文化走进希腊系列推介展览活动、“国际藏家钧窑瓷器珍宝展”,邀请世界知名陶瓷专家举办学术论坛,推动钧瓷文化走向世界。做好禹州钧窑址遗址公园规划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设计,争取钧台钧窑遗址考古遗址公园和下白峪钧窑遗址公园获得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目前,禹县钧窑址保护规划已被河南省政府正式公布实施。11.对“药文化”重视不够。加快中医药文化遗迹景区规划建设,积极筹建中医药文化展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技之长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将于2018年4月18日在禹州举行。华夏药都健康小镇已完成高标准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开展禹州炮制技术的采集整理工作。2018年4月,《禹州老药工传》将出版发行。12.对“道地药材种植面积小”等问题。从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鼓励支持中药材种植。2017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9.6万亩,较上年增加9.6万亩。2018年底,禹州市中药材种植面积将达到50万亩。13.对“精深加工规模小、数量少”等问题。正筹建中药饮片加工企业3家,华夏药都健康小镇药慧园项目规划面积454亩,建成后可入驻中药饮片企业19家。14.对“中药市场发育层次低,全国市场份额萎缩”等方面问题。加快中药材专业市场改扩建项目建设,建设中华药王城项目,推动中药材交易市场公司化运营。2017年禹州市中药材专业市场交易额近45亿元,较2016年提高10亿元。15.对“处理复杂问题的时候,作风不够扎实,信访问题突出”等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乡镇(办)主要领导、市直单位一把手坚持每月接访至少2次,其他领导干部工作日轮流接访,节假日、双休日由值班县级领导接待。成立工作专班,专人专职受理办理群众短信,24小时保证有人接收、按程序处理,并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16.对“信访问题处置上,不重视初访,不重视抓早、抓小、抓苗头”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工作“前沿阵地”作用,强化村支部书记、村组干部责任,以矛盾调解化解减少问题上行。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依法按规定程序对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进行实体受理、办理和答复。17.对“范坡镇朱集村黄龙反映他的父亲与朱集村委承包合同纠纷案”等问题。2017年7月21日,禹州市法院作出了变更其兄妹几人为本案申请人的裁定书,黄贯峰反映的长期不立案的问题已得到落实。18.对“问题楼盘化解缓慢”等问题。经排查,问题楼盘共33个,已化解到位27个,剩余6个正在化解,规划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整改处理方案。
(二)正持续整改事项。1.对“污染治理不到位,巡视调查发现,浅井、苌庄等资源乡镇开山采石,植被破坏”等问题。对有证矿山企业修复点,按照“边生产、边治理、边修复”的原则,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分片分块进行治理修复,计划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无证废弃矿山修复点,分期分批上报省国土资源厅,争取上级修复治理资金。启动非煤矿山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种树、修路、治尘、治超”工作思路,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搞提升、三年出形象”的目标,积极开展安全型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对“群众房款付清后迟迟住不进新房”等问题。经排查,初步统计涉及已建成未办理产权证项目3个,均因超容积率建设,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目前,国土部门正在按照招拍挂程序组织土地出让;规划部门正在制定整改处理方案。3.对“部分建设用地长期闲置”等问题。以每年完成20%以上5年内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的进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已完成2017年既定整改任务。
二、关于“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已办结事项。1.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等问题。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群众观点再教育,干部作风新转变”主题实践活动。拓展“一编三定”工作法,在农村党员中建立“四帮一联”制度,动员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农村党员与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底,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及党员轮训工作,共安排宣讲147场。2.对“挖掘干部身边典型不够”等问题。针对市直工委、市农林局等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对两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抓好“三会一课”“政治生日”“主题党日”等基础制度落实,目前已调阅37个市直机关党组织的“三会一课”记录,反馈问题50余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广泛宣传市食药监局驻无梁镇三王村工作队长杨兴灿、驻鸿畅镇张庄村工作队等扶贫先进典型。推荐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名贫困村党支部书记、3名驻村第一书记、1名帮扶责任人,由许昌市委组织部、许昌市电视台进行专题采访。对许昌市委表彰的“燕振昌式好书记”周遂德、洪志敏等先进事迹,向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多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推荐报道。3.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等问题。召开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48、49次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率先启用无纸化协同办公系统,提前将会议材料通过系统传输,使每位常委充分讨论沟通协商和做好会议发言准备。4.对“农村党建抓乡促村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制定全市“抓乡促村、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方案,截止2017年年底,6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整改。11个由乡镇党委下派支部书记的村,条件成熟的3个村已配备了本土支部书记,剩余8个村将在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时一并进行。5.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等问题。褚河镇党委原组织委员刘某在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已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对4名群众原党员身份予以取消;针对市直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告诫。6.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识别、选拔优秀干部,使用干部更加注重基层经验,鼓励干部在一线建功立业。近期,在对市纪委和市监察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中,对空缺的1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乡镇长岗位进行了补充调整。7.对“2006年9月至今,全市有16个市直单位从未提拔过一名副科级干部,挫伤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等问题。重点关注2006年以来未提拔过科级干部的16个单位,近期已对其中3个单位表现优秀人员进行了提拔重用,逐步解决干部使用不平衡问题。拟于2018年2月份对在一线实践锻炼的一百余名年轻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对排名靠前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8.对“超职数配备干部依然存在”等问题。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党组成员不超过7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未经许昌市委组织部预审,一律不上会研究的干部工作常态,杜绝新的超配情况。9.对“市直单位及乡镇(办)行政事业混岗普遍”等问题。古城镇涉及混岗的19人已全部退回编制所属部门工作,开展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治理行政事业人员混岗问题。截止目前,有34个单位存在行政事业人员混编混岗情况,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10.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较乱”等问题。对2016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回头看”。凡涉及规范档案之后不按要求填写信息的干部,在干部调整使用时,一律不予提拔重用。对每年需归档的材料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归档。11.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2017年7月份下发《禹州市“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2017年12月1日市委办公室又下发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通知、会风会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减少会议数量,每周、每月对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实行预安排制度;控制会议规模。凡需要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各类全市性会议,必须经市委书记或市长批准;创新会议方式。充分运用覆盖市乡两级的视频会议系统,对需要部署的重大且需要层层落实的事项,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安排部署;控制会议时间。全市性会议全部严格控制在2小时以内,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会议讲话不超过40分钟。12.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依然存在”等问题。市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新表现,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进行常态化检查,目前查办案件3起4人、组织处理2人。13.对“2015年12月,许昌市委巡察组对禹州市进行巡察,发现工程领域的‘四风’问题”。对交办的194条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42条,对涉及的19人严肃问责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6人。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3条问题线索,党纪处分3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堵塞“四风”漏洞专项活动,已对检查中发现的浅井镇范家庄村私分村级工程建设剩余资金涉及到的3名村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14.对“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17年禹州市纪委立案审查数同比增长81.9%,处分党员干部同比增长58.8%,重处分同比增长73%,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比增长106%,移交司法机关同比增长106%和53.3%。加大问责追究力度。2017年共对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畜牧服务中心等79起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83人。15.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以来,纪委立案审查95件95人,党政纪处分135人,其中科级干部36人。87个基层组织每月定期述职,每季度点评,半年小结,年度总结,确保“三转”思想到位、行动到位、目标到位。2017年12月份以来,共对作风不实等问题约谈提醒19人,诫勉谈话10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5份。
(二)正持续整改事项。1.对“机关事业单位结构性超编严重,混编混岗突出”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对现有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已将国土所75名编制调整到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其超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格执行部分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出一进一,缺编单位按照缺编数的30%的比例进入。按照许昌市统一要求,2020年12月前完成。2.对“部分市直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等问题。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探索总量内跨部门、跨层级的调剂使用编制办法。鼓励超编单位的工作人员向缺编单位合理流动,探索开展我市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许昌市统一规定的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规违纪现象多发”方面
整改任务已全部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对“工程建设领域贪腐问题易发高发”等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已梳理出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77个,300万以上采购项目138个,现进入重点抽查阶段,对发现的4起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魏志刚插手工程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刘山岭受贿问题,分别给予魏志刚、刘山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分别对单位负主体责任的市公路局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进行约谈;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职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褚河镇交通管理站原站长李红军道路拆迁返修贪污案,给予李红军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移交司法机关。2.对“借用BT模式规避招标程序。如禹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财税收付中心项目”等问题。经核查,两个项目均没有“借用BT模式规避招标程序”。3.对“农村扶贫工程问题频发”等问题。对浅井镇范家庄扶贫道路有关问题,给予浅井镇主任科员宋广俊、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张举明行政记过处分;对浅井镇范家庄扶贫道路的监理公司进行了调查和行政处罚。同时,浅井镇范家庄扶贫道路项目已返工重修并通过验收。对磨街乡青山岭村、常门村道路工程问题进行调查时,该项工程正在施工,施工方即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纠偏。目前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4.对“个别单位存在乱作为现象”等问题。对于办案民警杨晓辉执法不规范问题,2017年9月5日,市公安局已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随后,在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杨晓辉进行通报批评。2018年确定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清理各类执法安全隐患,确保执法安全隐患动态清零。5.对“2014年,市规划局、住建部门违规批准在某企业工业用地上建设‘公租房’”等问题。经核查,巡视组反馈的“公租房”为2014年4月在禹州市威科特纺织机械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不存在违规批准问题。2018年1月15日,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原威科特公租房项目地块及地上已建部分建筑依法进行评估、收储,通过招拍挂形式依法进行公开出让,将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6.对“违规享受低保和扶贫政策较为突出”等问题。2017年11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7.对“征地拆迁领域‘小官巨贪’现象不容忽视”等问题。2016年12月,对褚河镇交通助理李红军做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对涉案的褚河镇副镇长金少禹等7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6人。2017年3月22日,对陈凤君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将陈凤君和付小莉(非党)、连红雨(非党)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24日,对张明贵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共对131名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16件23人。8.对“惠民资金‘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包百村”行动,推行领导包案督办、包点督查机制,县、乡两级开展包点督查1103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58个,领导包案45件,党政纪处分27人。今年以来,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微腐败”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16件23人。
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抓好持续整改事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查漏补缺,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紧扣整改任务时间节点,以规范工作、堵塞漏洞为出发点,对照承担的整改事项的推进情况,逐条逐项检查核实,查漏补缺、强化措施,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二是专项攻坚,着力推进疑难问题解决。对持续整改任务的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盯紧抓牢,集中力量整改,坚持每3个月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同时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直至完全办结销号。三是标本兼治,构建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管长远、固根本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79000;邮政信箱: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市委办公室913房间收;电子邮箱yzswbzhk@126.com。
中共禹州市委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