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揪“四风”隐身衣 市纪委通报三起典型案件
来源: 许昌市纪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 2018/05/22 17:47:16 访问次数:

一、  襄城县颍回镇政府大额支出无明细问题

2016年1月至10月,襄城县颍回镇政府在机关经费管理中,多次出现大额度支出未按规定附明细清单记账列支问题,所购物品分别以“其他商品服务”、日用品、食品等名目列支入账,单张凭证列支均在2万元至5万元之间,累计不规范列支经费达47.74万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会计法》。2017年6月22日,襄城县纪委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颍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广超和镇政府财会人员顾创新党内警告处分。

二、 魏都区东大办事处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

2015年12月,魏都区东大办事处在机关经费管理中,财会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在制作记账凭证时,未将公务接待列支应附清单票据同时入账,累计不规范列支经费达7.03万元。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的规定。2017年6月20日,魏都区纪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东大办事处财会人员梁威党内警告处分。

三、建安区物价办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建安区物价办在机关经费管理中,多次出现公务招待费支出未按规定附公务接待函记账问题,累计不规范列支经费达4.02万元,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的规定。2017年6月16日,建安区纪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建安区物价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段会杰党内警告处分;建安区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建安区物价办财会人员曹华华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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