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监督检查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来源: 鄢陵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7/29 18:28:55 访问次数:

自防汛工作开展以来,鄢陵县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家纷纷行动起来,用各种方式积极支援防汛救灾一线。为保证捐赠款物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爱心捐赠使用“不打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日常防汛监督的同时,围绕“八条禁令”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强化监督 确保录入、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

“咱对捐赠物资有没有建立接收、登记、管理和分配台账?捐赠物资是如何使用和分配?……。”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刘淑华带领部门工作人员会同张桥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张桥镇张桥一中灾民安置点,对防汛救灾捐赠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入库有台账、出库有记录,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开公平、规范有序。

望田镇纪委:三举措做好防汛物资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物资分配。镇纪委对社会捐赠资金、食品、物品、医疗卫生用品等进行有效监管,以工作区为单位,结合汛情安置点,制定合理的物资发放制度,做到防汛物资不冒领,防汛物资不乱用。加强财政监管。针对社会捐赠资金,镇纪委严格按照“八条禁令”具体实施,做到捐赠物资有记录、有清单、有公示,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纪律监督。镇纪委对防汛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不分时段进行抽查督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现象及人员将给予严肃问责,镇纪委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做好防汛物资监督工作。

大马镇纪委:吃透“禁令”精神 做到有的放矢

大马镇传达学习《鄢陵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八条禁令》通知精神,要求全镇上下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八条禁令,确保捐赠物资统计详实,物资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同时,该镇纪委加大监督力度,结合财税、工会、办公室等部门,制定扎实的物资使用方案,严格做到汛情面前不放松、人员安置不掉队、执行政策不打折。

安陵镇纪委:迅速行动 一线监督上紧纪律“发条”

7月23日,《鄢陵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八条禁令》的通知下发至各镇、各单位。安陵镇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深入该镇新庄二中、西街小学两个安置点查看救灾款物使用以及安置群众居住生活、饮食卫生安全情况,并对安置点负责人员提出规范捐赠支助款物相关要求,上紧纪律“发条”,确保捐赠物资用之于民。

下一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防汛捐赠物资领域违规操作、截留挪用等违纪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确保爱心有明账,善行不打折。


责任编辑: 许昌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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