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接到我的信件,什么时候开始调查,都主动跟我说,我心里可有底儿!现在调查结果也说得清清楚楚,恁纪委监委的工作做哩真是中!”日前,一位群众在收到案件办结反馈后满意地对办案人员说道。这是禹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落实“三告知一反馈”规定要求,面对面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时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保证检举控告人的权利,避免检举控告人因对案件办理情况了解不及时、处理结果不知晓导致重复访、越级访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三告知一反馈”工作机制,即接收告知、受理告知、办理告知和办结反馈。在初次接收信件时,由信访室根据问题线索研判意见采用电话、面谈等方式对检举控告人身份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进行核实,同时将检举控告受理、办理、反馈程序性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告知;承办部门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案件线索后,即时与检举控告人联系,进行受理告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案件办理期间,承办部门根据办理情况适时告知检举控告人案件办理进度,稳定检举控告人情绪;案件办理结束后,承办部门负责及时向检举控告人面对面反馈办理结果,并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
“落实‘三告知一反馈’工作要求,实现了从接收检举控告到案件办结整个过程中,都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检举控告人联系沟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能很好地消除举报群众的担心和疑虑。”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李亚平表示。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累计告知236件次,办结反馈91件次,告知满意率达96%,重复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22.3%。
“因未按照本规定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告知或反馈办理结果,引发重复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相关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日前,该市纪委监委正式出台《禹州市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三告知一反馈”工作规定》,对“三告知一反馈”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明晰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进一步做好检举控告受理告知和办结反馈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落实‘三告知一反馈’、联席研判评估、星级管理、催办督办等制度,切实提升检举控告办理质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璐表示。(杨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