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崔立
来源: 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9/01/10 16:59:03 访问次数:

崔立(968—1043年),字本之,河南鄢陵县人。北宋名臣,咸平三年(1000年)进士。宋真宗赵恒时,特立崔立为大理寺丞,安丰县知事。崔立在州、县地方为官数十年,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的爱戴和朝廷的嘉奖,官至给事中,后以工部侍郎致仕。

崔立年少时敏而好学,尤善古文。咸平三年(1000年)中进士,任果州(今四川南充)团推官,后改任大理寺丞,安丰县知事。任职期间,安丰连年水灾,冲毁堤坊,上百家百姓失去了家园。崔立急忙征集工匠整修堤坊,每天亲临工地指挥督工,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整修完毕。其后,崔立升广州通判,改官太常博士。岭南货运繁忙,有些船商为求便利,对当地官员进行贿赂。崔立认为做官的人一旦为利益所动,就会毁坏自己的本来节操。他洁身自好,不为财宝所动,拒绝船商的贿赂。在广州的任期满了,带走的只有自己节余的俸银。他的同僚张宗逊时任本道转运使,经常感叹道:“古代所说的廉吏,恐怕也不过如此。”

 不久,崔立的母亲去世,丁忧期满后,改任许州通判,继而改官屯田员外郎,升任江阴知军。在此期间,崔立在水利方面实施多项惠民举措。兵营里原本有个出水口,可以灌溉田地数千顷,但已经堵塞废弃很久了。崔立劝告百姓对这个出水口进行疏通,说:“起初虽然要费些力气,但是以后得到的好处是无穷的。”听了他的话,老百姓出钱出力,很快工程完工。官府没有投入一文钱,百姓却得到了便利。后来,崔立又让附近百姓开挖疏浚横河60余里通漕运,以方便船舶运粮。同时,崔立上奏朝廷,希望免除百姓的苛捐杂役,不让百姓困乏。朝廷采纳了他的建议。

崔立时刻把解决百姓疾苦作为自己做官的首要任务。晋升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后,任棣州知州。棣州城中池水盐化,百姓因缺少生活用水而苦恼。崔立选择便利的地方挖井百眼,井中水质清洌而甘甜的,百姓都认为是他的至诚感动了上天。不久,他任太常少卿,出任衮州知州。那年正遇上各种天灾,庄稼歉收,崔立就征求富豪捐粟数十万斛,来救济饥民。

耀州一些百姓争强好胜,动辄打架斗殴,不太好治理。前任为整治此风,到处抓人,以致狱满为患。崔立到任后,晓以大义,该重判的从轻,该关押的释放,还与州内官员到民间视察,教民以礼让,很快境内太平,人情大变,风俗一新。崔立离任时,百姓舍不得他走,有人拦住崔立的马车,还有人躺在河滩石上,使崔立马不能行,只得返回。次日,崔立悄悄从别的道路离开。

后来,因治河有功,崔立屡次升职。大中祥符年间,真宗封禅,士大夫争相上符瑞、献颂辞,独崔立上述劝谏,认为所谓的祥瑞现象即使再壮观也不必上报朝廷,而地方上发生灾情,即使再小也要上报朝廷。崔立陈言灾事四十件,并上书请求归家颐养,最后以工部侍郎致仕。

【短评】

“民者,国之根也,宜重其食,爱其命。”像崔立这样一心为民,以发展民生为要务的官吏,历来都受到百姓拥戴。他以解决百姓疾苦为第一要义,劝谕百姓兴修水利,上奏朝廷免除苛捐杂税,使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他注重教化,移风易俗,使得治下民服共化,风俗一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崔立的原则是,有利于百姓的虽小必为,无益于百姓的虽小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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