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自修惩腐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04 16:31:10 访问次数:

辛自修(1534-1593年),字子吉,号慎轩,河南襄城县人,15岁中举,22岁中进士,是明代万历年间与海瑞齐名的一位政治家。

辛自修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进士及第,授山西阳曲知县。辛自修在阳曲兴修水利,发展生产,打击盗匪,抑制豪霸,百姓乐业,秩序稳定,考核上等,调补海宁知州。隆庆初年(公元1567年),朝廷选拔优秀府州官员到中央任职。辛自修被选中到京城作吏科给事中,后晋升为礼科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以后,以右佥都御史衔巡抚保定。辛自修律己极严,以身率下,生活俭朴,反对奢糜,惩治贪官,任用贤良,关心百姓疾苦,减轻农民负担,奏请免去均徭里甲银六万两。以工代赈,增筑滹沱河堤防,以御水患。政绩卓异,升任兵部侍郎。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再迁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后左都御史空缺,神宗皇帝特擢辛自修为左都御史。辛自修秉公执法,屡劾权贵,遭到邪恶势力的谗毁,引疾归里。不久,朝廷重新起用辛自修为南京刑部尚书,改为工部尚书。辛自修不愿重返官场,故皆辞不就,终老于家。

万历八年(1580年),辛自修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时,针对豪族劣绅将赋税转嫁千万农家的非法行为,深入六府乡里,严令查实田亩,补偿所出怨赋,减轻农民负担,并奏请免去均徭里甲银6万两。同时,以工代赋,增筑滹沱河堤坊,治理保定、真定、河涧三府水害,造福当地百姓。

按惯例,保定巡抚每到秋后,须带兵移住西部易州防范边陲,其军资费用,由两地供给。其中,保定方面的费用则节省下来为巡抚个人专用。辛自修上任后,力革弊政,即奏请皇上取消这项滥征。为克服新俸菲薄难以为继的开支困难,他开垦署内亩许隙地以补不足。一襄城老乡到保定探望,曾见辛大人与夫人在府中提水浇灌蔬菜,激动地说:“真乃清苦也,实天下第一廉吏尔。”

辛自修不仅一身清正,两袖清风,而且大义凛然,不媚权贵,有直言上谏,弹劾误讹的言官古风。曾上疏查办京营总督镇远侯顾环及协理御使李燧“戎政不修,备御无法”的失职行为;上书查办诚意伯刘世延“自陈功伐”冒领军功的虚假行径;亲自查办御使沈汝梁“滥括赎锾”的贪污罪行,并依法严惩,将犯官充军边陲。同时亲手昭雪诸多冤案……

拜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后,辛自修振刷整饬吏治,根治松垮浮漂之风,使朝中有名的混乱官署“一时台中肃然”,面貌更新,“声闻于朝”。

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员缺,吏部多次奏上人选,皇上皆不同意,问:“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辛自修,不是真正的人选吗?”遂特旨宣进京城担任此职,并安排海瑞接替辛自修的南京职务。从此,辛自修官至七卿之列。

如此提升,如此重任,对辛自修无疑是极大慰藉与勉励。因为,在将要组织开展“京察”大典之前,辛自修抱着“为社稷,生民计”之宏愿,着手准备工作,以达匡正时风,再开新河之目的。不想这场清廉与腐败的较量,成为辛自修仕途的分水岭。

按明制,京官6年考核1次,为“京察”;地方官每三年考核一次叫“大计”。万历十五年(1587年)这次“京察”,北京由辛自修主持,南京由海瑞主持。二人都想利用这次考核的机会,将上年“大计”的遗留之事处理完毕,进而整顿一些贪官的后台。

如果这一反腐惩恶的朝阁大典按辛、海二位的思路进行,不仅使一批“贪竞辈”的高官摘掉乌纱,簪缨落地,而且那些攀附权贵的官员也将失去荣华,纷纷落马。因此首辅申时行、吏部尚书杨巍、工部尚书何起鸣、兵部尚书辛丙乾之流便玩弄权柄,奏本皇上,抢先进行了假“京察”。

他们阴相倚重,瞒天过海,以进士33人为替罪羔羊,给予黜降,但各部、院京官则未涉一人。

面对如此时局,辛自修、海瑞与御史高巍崧、张鸣岗(襄城县人)、王德新等正义官员,多次上书,据理揭露,要求重新“京察”,严惩贪官污吏。然而,等待的却是“竞贪辈”得逞,辛自修等人受挫的悲惨恶果。

辛自修等上书后,“帝怒,降巍崧三级,世卿、鸣岗、之宜各一级,具调外任”。王德新也惨下诏狱,革职严惩。申时行等人为堵辛自修后路,用酷刑逼供王德新为自修所使,欲将其置于死地。但王德新熬尽酷刑,义正辞严,终无所承,使自修免遭株连,得保七卿大臣之体面。

辛自修深感积重难返、危局难撑,在虎尾春冰、险象环生的官海里,他选择了辞别王驾,归隐故里的道路,以“引疾”为由,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久违的襄城。

正是:

辛公清廉百姓赞,

怎奈朝廷太黑暗。

独木难支大正义,

有心无力乾坤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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