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该案件材料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备、书证材料欠缺等问题,现退回你处,请及时补充完善。”10月20日,虞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专职审理小组向县教体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案件材料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为提升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工作质效,虞城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采取“专职审、对面谈、跟班学”三项措施,切实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查审不分’问题,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模式,难以保证案件质量。我们通过配备基层专职审理人员,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志彦介绍说。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乡镇纪委“三专两兼”人员配备情况,要求各乡镇固定纪检专、兼职人员各1名组成案件审理小组,做到卷宗分离,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分离;从案件审理室抽出3名同志,成立派驻(出)机构专职审理小组,实行3天预审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列出问题清单,下达《退回补证呈批表》,督促及时补送、完善相关材料,自6月份以来,共审结案件12起、退补3起,列出问题清单9份。
“我们通过谈心谈话、面对面沟通,征求了意见建议,总结了经验,补齐了短板,推动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军峰说。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审乡镇案件和审理派驻(出)机构案件过程中,归纳梳理出手续程序、纪法把握、文书起草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作《虞城县纪委监委谈心谈话表》,在反馈问题时,对乡镇纪委书记或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交流讨论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在谈心谈话表上填写书面意见和建议。自8月份以来,已对全县25个乡镇纪委书记、15个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分别开展谈心谈话1次,征求合理化建议12条。
同时,为切实增强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该县纪委监委开展“一对一”业务培训,各乡镇轮流选派1名纪检专职人员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每次2人,为期2周。参训人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学习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采信、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知识,掌握阅卷笔录、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制作与撰写等具体要求。今年以来,已开展跟班培训9期,培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18人。“这段时间跟着审理室的同志学到了很多东西,明晰了思考问题的方向和角度,增强了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该县李老家乡纪检干部燕春峰说。
“我们通过‘专职审、对面谈、跟班学’三项措施,完善了审核把关机制,也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使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确保案件质量加上了‘保护锁’。”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卫东表示。(刘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