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三环相扣”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2020-10-28 10:53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李老家乡李丰楼村村干部李某某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接受400元好处费,用于个人支出,属违反群众纪律......”5月23日,在虞城县利民镇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上,镇党委书记荣敢通报典型案例后说道,我们要从这个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事中注重抓惩治,事后注重抓建制,源头治理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这是虞城县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从3月底开始,虞城县纪委监委筛选1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逐一下发通知,在全县各乡镇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

为保证以案促改工作提质增效,虞城县纪委监委还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以案促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做到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三环相扣”。警示教育,即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宣读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通报案情,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剖析整改,即召开党支部(党小组)会议讨论案情,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查摆风险点,整改存在问题,撰写心得体会;建章立制,即结合公开公示工作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权力运行图,建立健全权力制约长效机制。

虞城县纪委监委组成2个督导组,不定期监督指导各乡镇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25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指导推进。“站集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采取的‘访、查、改、带、升’五字工作法,问题整改效果非常明显。”虞城县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李国华介绍说。

截至目前,虞城县各乡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325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26000余人次,排查发现整改问题56个,修订完善工作机制13项。

“我们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在警示教育、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的内容中,细化了一些措施,具体化了一些细节,使以案促改工作抓手更实、效果更好。”虞城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卫东表示。(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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