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侯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0-11-13 17:49 来源:
永城市纪委监委
经中共永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林开除党籍处分;经永城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林开除公职政务处分。
经查,侯林任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在办理永城市华兴建材厂原法人代表刘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案中,发现永城市华兴建材厂涉案人员姜某某、丁某某涉嫌逃税。2018年1月,侯林接受永城市公安局条河派出所所长韩某某请托,答应在办理丁某某案件时给予照顾,收受丁某某所送的人民币20万元。审查期间该款被收缴。
侯林简历:
侯林,男,1979年7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永城市薛湖镇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8月任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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