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马牧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窦保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0-11-13 17:47 来源: 永城市纪委监委

经中共永城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窦保峰开除党籍处分;经永城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窦保峰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时任裴桥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窦保峰利用职务便利,向承揽土地复耕工程的李某、王某某、高某某、胡某某、孙某某、贾某某、高某某等人索要钱财,收受财物合计12.7万元。 

窦保峰简历:

窦保峰,男,197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永城市刘河镇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5月至2011年7月任永城市刘河国土资源所所长,2011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永城市裴桥国土资源所所长,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永城市马牧国土资源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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