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刘倩被开除公职
2020-11-13 17:50 来源:
永城市纪委监委
经永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倩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贪污受贿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刘倩利用担任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质监站站长的职务便利,索要恒心置业公司天润城小区停车位一处和储藏室一处,价值8.88万元。同时,刘倩利用与永煤集团主要领导曹某某的特定关系,为请托人在工作调动、职务调整、违纪处理、催要货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现金共计113万元。
刘倩简历:
刘倩(原名仇素英,曾用名胡雪、刘茜),女,1977年11月出生(档案1980年1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永城市裴桥镇人。1999年5月参加工作,2006年至2015年在永城市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先后任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会计、副主任、主任;2015年月至2017年11月任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安全股股长;2017年11月开始任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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