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3-04-25 08:56 来源: 清风商丘

今年以来,商丘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宁陵县柳河镇堤湾村党支部书记张汉昌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套取孝善资金问题。

宁陵县在实施“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时,堤湾村按照每亩13元的标准违规向村民收取共计15600元测绘费支付给测绘公司;2022年,在缴纳孝善基金时,张汉昌伪造41人相关材料,套取政府补贴资金24600元用于村委支出。2023年3月,张汉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柘城县慈圣镇村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振辉、雷屯村党支部书记户长云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2015年,慈圣镇雷屯村村民周某某先后以个人和其丈夫名义重复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共计28000元,陈振辉、户长云二人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造成危房改造资金损失。另陈振辉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工作不认真,导致5户危房改造档案丢失。2023年2月,陈振辉、户长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睢阳区冯桥镇安楼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义德对集体土地资金管理不严、占用集体收入资金问题。

2014年,王义德将集体土地资金9万元直接用于乡村道路改造,没有执行收支两条线;2017年9月,王义德收取扶贫车间租金2.7万后未按规定上缴镇财政所相应账户,在镇财政所催促下直至2019年2月才上缴完毕。2023年2月,王义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永城市沱滨街道洪岗村韩庙村民组组长韩西金违规多登记征地亩数、套取补偿款问题。

2018年,韩西金在永城市汽车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征用洪岗村土地中,给庄某某、韩某某多登记土地1.1余亩,致使二人多领征地、青苗补偿款6.4万余元,并从中收取23000元占为己有。2023年3月,韩西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以上4起典型案件,有的工作失职失责,有的虚报套取资金,有的非法截留占有,直接侵害了群众和国家利益,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压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聚焦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加强监督监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 睢阳区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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