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驾驶问题
2023-04-06 09:14 来源: 清风睢阳

为加强全区作风建设,确保常态化治理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及酒后失德失范问题取得扎实成效,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当示范、做表率,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驾驶问题通报如下。

一、睢阳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刘振北饮酒驾驶问题

2022年8月24日晚,刘振北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中州路与香君路南200米处,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日,刘振北受到记过处分。

二、睢阳区人社局科员孟莹饮酒驾驶问题

2022年9月25日凌晨,孟莹饮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文庙路雪苑路至宋城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并处罚金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6日,孟莹受到记过处分。

三、睢阳区市场建设局归德农贸市场所所长刘金胜饮酒驾驶问题

2022年9月13日18时,刘金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叉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2023年2月16日,刘金胜受到记过处分。

在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但上述3起饮酒驾驶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规矩意识淡化,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树牢“酒驾违法、醉驾入刑”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保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紧盯关键人群、关键节点、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靶向纠治,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通过治理违规吃喝、违规饮酒及酒后失德失范问题,循线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 睢阳区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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