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8-29 10:00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0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全面工作进行了集中巡察。2023年6月2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整改事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方案》(睢自然资党〔2021〕9号)要求,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首要任务。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整改事项:学习不够扎实,未做到“及时跟进学”。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整改事项:营造“学”的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措施:按照县委宣传部有关要求,制定“学习强国”学习考核奖励制度,全力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使用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4.整改事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机关党支部、监察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规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特别是做好谈心谈话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资料留存工作。指定专人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考勤、记录、会议照片和发言材料收集等工作,留档备查。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5.整改事项: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十四次县委三次全会精神“重安排、轻落实”。

整改措施:局党组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十四次县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广泛组织学习,推动党员干部全面掌握、深刻领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并结合实际,带头抓好落实,推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

6.整改事项:对习近平总书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的重要论述认识不深刻,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2019年至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睢县卫片执法图斑3627个,其中违法用地图斑763个,涉及土地1120.04亩,含耕地615.64亩,“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任务依然艰巨。

整改措施:一是将2019-2021年卫片执法违法占用耕地图斑纳入到2023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共整改图斑106个,面积260.77亩,含耕地212.39亩。二是强化耕地管控性保护,从源头上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充分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一网两长”制,将全县所有耕地、林地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划定区域,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格局,实现自然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坚决确保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7.整改事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不足,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到位,距群众期盼还有差距。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县信访局转交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或配合参与的群众信访件43件,其中16件出现重复上访。

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重访件有2件:(1)平岗镇索桥村付传宽2次反映村支书未经审核批准违法建房等问题,信访人于2021年底去世,该信访件已化解。(2)和兴荣3次反映2002年因修路其11间房屋被拆迁占用至今未得到补偿问题,当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房屋的征收及补偿工作,该信访事项不属于我局职权受理范围,信访人多次缠访闹访已被刑拘。

二是2020年重访件是林永超3次重访反映2017年10月法拍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问题。信访人反映的系中南国际城问题楼盘,县里已组建化解问题专班,现已化解处理到位。

三是2021年重访件有2件:(1)尚屯惠济花园柳春梅、娄喜梅等业主3次重访反映要求办理不动产证问题。(2)金汇旺角城田国红等业主5次重访反映要求办理不动产证问题。2021年该小区业主纳入问题楼盘,已解决,重访件已化解。

四是2022年重访件2件:(1)尚屯惠济花园柳春梅、娄喜梅等业主2次重访反映要求办理不动产证问题。2022年我局已为惠济花园小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证,目前,信访件已化解。(2)林永超2次重访反映2017年10月法拍房至今未办理房产证问题。信访人反映的系中南国际城问题楼盘。目前,问题楼盘工作组已化解。

综上所述,2019年-2022年期间,重复信访件以信访人要求办理不动产证的信访事项为主要突出问题。涉及惠济花园小区、金汇旺角城小区、中南国际城小区均属问题楼盘,均为小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证。目前,重复信访件均全部化解完毕,不存在社会安全隐患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二、履行职能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还不够精准有力

8.整改事项: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有待提升。站位全县大局谋划发展的高度还不够。经过该局前期艰辛努力,2020年9月19日,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授予睢县“河南省富硒土壤种植基地”称号,但该局党组对“如何擦亮叫响这一品牌、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方面前瞻性思考不多、全局性谋划不够,在为县委县政府如何做大做强“睢县富硒”品牌上,未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整改措施: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授予我县“河南省富硒土壤种植基地”称号。我局计划与县农业农村局商谈,将富硒土壤辐射到的乡镇或村庄召集起来,通过种子选育、产品种植、土地流转、商品入市等措施,利用这一品牌,做大做强“睢县富硒”农产品。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9.整改事项:对已出让土地的监管不到位,个别已出让土地长期闲置、未发挥作用。调查走访发现,7宗已出让土地,因各种原因,至今未开工建设。如2018年4月12日签订出让睢县鼎尚置业土地合同3.46公顷、签订出让鼎尚置业土地合同3.46公顷,目前高压线路已迁移,低压线路未迁移,至今仍未开工建设;中原水城康复中心项目2008年6月立项,2010年9月划拨土地,2012年调整地块至振兴大道东侧、三中北侧,至今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1)鼎泰置业、鼎尚置业两宗土地:由于地上有高压供电设施、坟头及部分附属物没有迁移平整,致使两宗土地未动工建设。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国家电网配合迁移高压线路,尽快让该公司进地开工。

(2)睢县发投公司(人才公寓):已动工建设。

(3)商丘御景花卉有限公司(碧桂园二期):实际已竣工。

(4)商丘热力公司:按照该公司提出的意见,如出路问题不能解决,下一步启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净地”出让。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0.整改事项:土地出让金追缴不够及时到位,截至目前,还有4宗土地出让金6850万元未追缴到位、上交财政,其中睢县鼎泰置业3400万元、鼎尚置业2300万元、范继勇1050万元、大桥石化加油站100万元。

整改措施:所提的问题牵涉两个项目,一是2020年5月19日以1200万元出让给范继勇的1297.90平方米国有土地。二是2021年11月26日以270万元出让给大桥石化加油站。两个项目均未按时缴纳出让金和违约金。

按照自然资源部(〔2022〕55号)通知及河南省豫税发(〔2022〕48号)文件规定,2022年6月14日前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是县财政部门,2022年6月14日后土地出让金的征缴工作已经划转给税务部门管理征收,睢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了一些遗留问题的交接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1.整改事项: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不及时,城市建设资金流失严重,抽查69个公司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情况发现,截止2022年9月底,仅有6个公司全额交清,11个公益性项目经批准免征,其余52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欠缴配套费的行为,欠缴总额达243941763.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社会投资建设类的项目,各类应征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按规定足额将城镇基础配套费交缴齐。

二是对政府投资建设类的项目,暂无法缴纳城镇基础配套费,向相关建设单位进行追缴。

三是严格按照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睢县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2.整改事项:加油站和砖瓦厂专项整治的后续工作慢,截至2021年12月底,36家已缴纳土地出让保证金3495万元,但至今未进行土地出让,预计出让后财政可增收7000万以上。

整改措施:我局将组织执法监察与利用股等业务股室积极沟通,逐宗分析,建立台账,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在年度前完成。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3.整改事项:个别行政处罚执行不彻底,罚款未能足额缴纳,该局2018年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尚屯镇付庄村付某非法占地进行处罚,其中罚款2700元,只有2000元罚款收据;2020年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潮庄镇胡寺村于某、2021年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潮庄镇大刘村李某非法占地进行处罚,分别罚款92250元、9270元,均未见缴费票据。

原因分析:一是由于自然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拆除权,违法占地行为发生时,只能按照程序执法,一套程序走完,需要大致四个月时间,违法事实早已形成,拆除难度大;二是不符合规划需要强制执行的法院不予接受,符合规划需要没收的,财政部门无法没收,只能移交乡镇人民政府代管。

整改措施:下步将按照2021年3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施行)》(豫自然资发〔2021〕4号)文件要求,将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履行部门职责,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14.整改事项:耕地资源保护仍需加大力度。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整治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指导,农耕房问题整治推进不力,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省整治办先后下发我县335个疑似新增点位,新增数量较多,2021年因两个乡镇整治不力被市政府谈话提醒,2022年两个乡镇整治不力被省通报。实地抽查部分乡镇村委“农耕房”整治情况,发现有的拆除不彻底、有的拆除了未复耕。如潮庄镇王洞庄村吴现伟超市未复耕,后台南村新型墙体材料厂、五河湾区袁庄村两处农户建房均未拆除。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县、乡、村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共同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露头就拆”,确保把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健全电视、广播、官网、抖音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同时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制止不力、查处不严、逾期未处理和弄虚作假、监管不力等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并适时启动约谈、问责程序,全面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5.整改事项:基层自然资源所“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自然资源所对辖区农民自建房的审核监督不到位,如,河集乡一农户自建房申请表中,只有自然资源所印章,未见该乡自然资源所的审核意见和日期,也未见该乡政府意见、日期和印章,该户现已开工建房。

解释说明:相关部门应该更新管理概念,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改革,也就是说行业部门是农业局,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和自建房审批归乡镇,自然资源所只是审批过程中的一个部门,仅仅负责否符合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

16.整改事项:土地整治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对新增耕地后期管护的监督不到位,有的地貌发生改变。实地查看发现,后台乡闫庄、潮庄镇郑庄、白庙乡郭店等村土地整治项目,个别地块有的已种树、有的荒草杂乱。

整改措施: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后,夯实乡镇党委政府监管主体责任,提醒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签订《管护协议》,由村级组织负责对复垦后的耕地进行管护;根据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将立即提请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发现问题的乡镇进行督促整改,通过举一反三对全县乡镇进行一次检视回头看,有效促进耕地保护工作。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17.整改事项:法治建设存在短板,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领导干部未发挥学法带头作用,仅见该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未见落实痕迹。执法人员能力不够过硬。2021年执法考试,11名执法人员因考试不合格被吊销执法证。执法卷宗归档管理不规范,抽查执法卷宗发现,内容填写不完整、归档资料有缺失,文书材料有错误等现象。综合执法还有“真空地带”。2019年机构改革,原林业局行政执法职能划转自然资源局,但执法人员未划转,该局新组建的执法大队无专业林业执法人员,造成执法缺位。2021年该局委托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承办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但原林业执法人员执法证已取销,申办执法证件时,因属事业单位、无行政职能,省市未于审批办理,林业执法不能正常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学法计划》,局领导授课,全员参加,通过检查学习笔记和课后考试,以督促和提升同志们的学法质量;二是开展案卷检查和评审。对执法人员强化执法培训,定期开展案卷检查和评审,以提高执法能力。对考试不合格或具备执法常识的执法人员坚决换岗;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快速进入执法环境;委托林业发展中心原执法人员,以本局名义执法,消除执法“真空地带”。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18.整改事项:“两随机一公开”没有落实到位。自2021年以来仅限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工作,虽有年度计划,但至今未自行组织抽查。

整改措施:我局已按要求完成所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3年抽查计划已拟定好,正在对接跨部门联合实地抽查。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19.整改事项:执法监管不力。全县20个商砼站仅3个有土地出让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存在“以罚代法”现象,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该局对非法占地的33家企业只是进行了罚款,未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局限于一罚了之。

整改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尽责到位,对未批先建商砼站依法处罚到位后,按照程序对已处罚到位的商砼站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0.整改事项:破解问题、推动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解决“人员超编”问题未见明显成效。该局编制155人,实有281人,超编126人,至今没有研究出台化解措施办法。

整改措施:(1)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汇报,大力协调争取增加编制。(2)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到龄人员尽实办理退休手续,以缓解资金压力。(3)按照县里减县补乡相关文件规定,鼓励年轻干部积极进取,到乡镇和其他单位提拔任用或交流任职。(4)严把进人关口,本单位原则上不再调入人员。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21.整改事项:主动破解“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堵点力度不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短板,如,不动产转移登记成本相对较高,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利用率低,登记平台未及时升级改造无纸化登记系统等问题,影响营商环境指标评价;房产中心“网签备案”“抵押备案”等业务未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未实现“一网缴纳”,部分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推进慢,与群众“交房即交证”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不动产转移登记成本相对较高问题,我县制定完善了相关措施,企业对企业间的非住宅登记(首次、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群众对契税缴纳政府补贴非常满意。

二是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总要求,县大数据局牵头组织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电子业务信息需与税务等12个部门信息并联并通,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共享共用。在财政、税务部门的牵头下,全面实现非税收费用和税费费用在网上在线支付,提高群众的便利度。

三是积极建议县政府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提升营商环境质量需求,将网签、抵押、转移备案职责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让办事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只跑一趟路、一次办成事”,业务流程、办结时限、纸质(电子)资料全部一致,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

四是针对部分问题楼盘推进慢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各工作组,制定化解方案,以最快的速度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至购房人手中。

五是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座谈交流会,宣传文件政策,明确“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条件和工作流程,制定可开展“交房即交证”项目的“时间表”“路线图”,为早日实现所有楼盘“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充分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提前服务,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服务进行升级延伸。在“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中尊重企业群众意愿,切实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红利惠及千企万众。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2.整改事项:机构改革不彻底。根据睢办〔2019〕27号关于印发《睢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设立中共睢县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承担中共睢县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经实地查看和了解,该局未设立秘书股。

整改措施:经查阅睢办〔2019〕27号关于印发《睢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由国土空间和城乡总体规划股(交通和市政规划股)承担中共睢县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没有要求专门设立中共睢县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规范

23.整改事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睢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睢自然资党〔2020〕6号),捋清党政职责,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和会议制度,将党组会与行政办公会严格区分开来。加强阵地管理,已建成2个标准化党员活动室,达到所有党支部活动有场地、学习有去处。

24.整改事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体充分酝酿讨论。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的通知》(睢自然资党〔2020〕10号),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5.整改事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自我批评,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不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摆问题;相互批评,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切实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完整记录党组成员发表的意见。组织换届工作已完成,各党支部于2022年11月下旬陆续召开党员大会,举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班子。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6.整改事项: 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因超编人员较多,事业编制至今未定编到人,有“求稳怕乱”思想。目前该局机关工作人员无行政编制,均为事业人员,科室负责人至今未下文任命

整改措施:(1)领导班子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混编混岗问题,尽快将单位所有事业编制落实到人。

(2)由于我局行政编制少,我们准备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行政编制,待编制到位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报批工作,尽快完成股室负责人任命工作。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27.整改事项:未经编委批准、自设内设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核定内设7个科室,该局自行根据工作需要,自设为12个科室。

整改措施:根据内设机构工作性质和我局工作需要,近期将内设股室及人员合并划转到相应职能股室,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8.整改事项:执行人事纪律不够严,8名干部离岗创业协议已超期,未及时续签协议,至今没有上班。

整改措施:立即通知8名离岗人员履行续签《离岗创业协议书》。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9.整改事项: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迟到、早退、口头请假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命令禁止口头请假等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采取签到、查岗等措施,遏制迟到、早退、口头请假等现象的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0.整改事项: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理论武装工作不够扎实,组织学习培训较少,部分干部学习不深不透、学用脱节。2021年多项学习培训计划未落实。

整改措施:(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干部职工培训计划。(2)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3)加强落实,根据不同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4)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5)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学用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31.整改事项:领导班子结构存在年龄偏大、动力不强、活力不足问题。现有科级干部17人,50岁以上8人,45岁至50岁9人,部分领导有“船到码头车到站”心理,工作积极性减弱,平时工作按部就班多、创新开展工作少。

整改措施:(1)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向组织部门汇报反映,领导班子逐步消化,同时增加新鲜血液。(2)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强化领导班子党性教育。(3)积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走出去向外地和本县先进单位学习交流提高领导班子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完全落细落小,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

32.整改事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责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思考政务工作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对所属单位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抓得不紧,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2019年以来,先后有10名干部违规违纪受到处理。

整改措施:(1)积极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推进机制,压实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在一体推进“三不”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2)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全过程、常态化领导,统筹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党的政策策略融入治理腐败之中,既严格执行纪法规定、不徇私情,又体现组织关爱和人文关怀,实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4)用好“四种形态”,清存量、遏增量,做到宽严相济,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通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提醒谈话强化震慑,通过红脸出汗、思想教育增强自觉,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5)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分清“为公”还是“谋私”,在正风肃纪反腐的同时注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3.整改事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度,通过学习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让全系统人员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2)要求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两者不能偏废。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团结进取、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3)明确任务,增加抓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加强工作的安排性,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工作重点,做好任何工作的基础。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上从实际动身,确定工作的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年初签订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实际,确定年度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一是抓廉政教育,提高分管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加拒腐防变实力。二是抓作风建设,克服“慵懒散”现象,引导分管人员克服工作上不求进取的思想倾向,发扬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精神,切实提高业务水准。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4.整改事项:机关党建还有“最后一公里”。

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督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党员会议、领导干部讲党课,加强党员教育,并规范完善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5.整改事项:个别领导干部报告工作敷衍应付,个别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出现雷同或雷同率80%以上,有的只改有关数字。

整改措施:(1)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出现的雷同的问题做到已整改到位,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要求所有科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对待个人年度述职工作。(2)对出现此类现象的科级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3)对这种事件引以为戒,举一把三,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局党组成员做表率。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6.整改事项: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同级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研究制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股室、队、所、中心之间互相合作、整体配合的监督协调意识还不强。

整改措施:(1)结合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意见,研究制定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意见,增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对领导干部首先扎紧制度的笼子。(2)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考验。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37.整改事项:监督检查有缺位,有时检查工作纪律情况,主要检查科级以下干部上班签到、在岗在位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检查少。

整改措施:(1)加强日常管理,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本单位考勤、签到、请销假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上班时间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禁午间饮酒以及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2)加强纪律教育,提升领导干部自身素质。要求领导干部恪守“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3)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作风转变。建立长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现象,一旦查实,决不姑息,依纪依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严肃处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8.整改事项: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不严,缺乏抓长抓细抓常的有效机制,个别岗位和重要环节还存在廉政风险。2019年以来7人被党内警告、1人被撤职处分。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系统人员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自然资源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着力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室配合派驻纪检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察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系统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完成情况:持续整改中。

39.整改事项:财务管理不规范,有些项目或费用支出的附件不完整,2019年12月19日,支付郑州吉奥地理信息技术公司“睢县耕地质量登记调查评价与监测技术服务费”210637元,附件仅有合同书,无政府采购手续、中标通知书、项目支出审批单。2021年8月31日,支付河南省文博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睢县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费”480000元,未附政府采购手续。2021年11月30日,该局土地测绘队购置极点GNSS接收机23000元,未附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手续。2020年2月17日,产业集聚区国土所报销公车维修费2500元,未附明细。2021年10月27日,蓼堤镇国土所报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4500元,未付明细。有“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按照豫财行〔2019〕108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公车出行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但该局至今仍按照本单位《关于印发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的通知》(睢国土资〔2016〕77号)规定,公车出行报销市内交通费(公杂费),与上级文件相抵触。2020年6月,2人去商丘报销公杂费80元;2021年6月,3人带车去商丘报销市内交通费90元。有“超标准住宿”现象,2019年8月14日1人去郑州住宿4夜,超标准112元;同年8月22日至28日,1人去郑州住宿6夜,超标准168元,且无会议通知。资金管理不严格,地产交易中心2019年2月收取天壕新能源土地代理服务费24500元、3月收取足力健鞋业土地代理服务费142000元,均未上交非税,违反“收支两条线”。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2020年8月,城郊财政所退回2018年补充耕地项目资金20700元,该局作其他收入处理;2020年8月,国土三调资金余额416805元,该局未交回财政,直接转入本局账户;2021年9月,城郊财政所退回农田水利整改资金3872元,该局作其他收入处理。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新文件执行,认真审核发票及附件,杜绝差旅费超标准报销;我局测绘队是自收自支单位,收取的测绘费不属于非税收入,不需要上缴财政,支出也不纳入预算;地产交易中心收取土地代理服务费,开具税务局发票,不应上交非税。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8095117;邮政通信地址睢县住建局六楼609;电子邮箱sxxcb201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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