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睢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睢县纪委监委对蓼堤镇高寨村支部书记和青堂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5月,在调查组核查期间,和青堂安排田恪涛高茂盛、袁其升等人在和青堂家里伪造赔偿协议,掩盖事实真相,对抗组织调查。
2015年,和青堂为其父亲操办三周年祭莫,待客20桌,除亲戚之外,邀请其它村两委人员、镇政府干部、本村小学校长会计、蓼堤一中等多人参与,并收受礼金1700元和青堂利用其担任蓼堤镇高寨村支部书记职务之便2013年第四季度为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妻子袁守兰办理五保申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共领取五保供养金10509.8元。2014年第一季度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母亲潘成兰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5127元。两项共计15636.8元。
2011年至2015年,和青堂利用其村支部书记协助镇政府治理“双违”工作之便,伙同其兄弟和启堂、和志堂霸占高寨村建筑市场,并以为村民协调建房为由,向村民强行索要钱财,如村民不交钱,就不能建房,且只能由和启堂、和志堂二人承建,共收取高寨村村民杨志伟等26户村民钱款105100元。
2009年秋,蓼堤镇一中教师李付见与高寨村学生和琳琳确立恋爱关系,2011年初和某怀孕。2011年5月,和青堂在调解李付见和琳琳发生关系的事情时,言语威胁李付见,以李付见不给钱,就把其告到监狱中去为由,索取李付见11万元,并将其中的4万元据为己有。
和青堂身为中共党员、村支部书记,编造虛假资料,对抗组织调查;大操大办丧事;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并领取低保金、五保金,伙同他人霸占本村建筑市场,强行索取钱财;利用受人委托之便,索取他人钱财。其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严肃处理。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第九十五条、第百六十ー条之规定,经2017年11月28日中共睢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和青堂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