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机关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
2020-11-05 09:13 来源:
梁园区纪委监委
一、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报市纪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二、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按照领导排序依次排班,每人一天;部门负责人带班,在本部门负责值班时,部门负责人同时担任带班任务;值班员由各部室正式人员担任,按节假日“两人一天”的排班原则依次安排。
三、带班领导、带班部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上午8:00为交接班时间。
四、值班人员承接并办理各类文电、通知;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五、班子成员在带班期间,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带班委领导交接班时要报告值班情况。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电话响三声不接视为脱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联络不畅等问题的发生。
七、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文字记录,有情况记情况,无情况写“正常”,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带班领导。要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文明、卫生。
八、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处理涉密信息要注意保密安全。
九、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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